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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获奖单位、地(州)、县(市)的通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730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发〔2013〕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3-01-14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132


关于表彰2012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获奖单位、地(州)、县(市)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2012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1〕21号)以及自治区党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深入开展了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天山杯”竞赛活动,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定居兴牧”、农业高效节水、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民生水利建设步伐,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健全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水平,各项农田水利建设指标创出新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先进地(州)、县(市)。为表彰先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12年度“天山杯”竞赛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3个自治区先进单位,3个先进地(州)、10个县(市)予以表彰。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不断总结经验,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水平,为自治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附件:2012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获奖单位、地(州)、县(市)名单

 


2013年1月8日

附件:

2012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获奖单位、地(州)、县(市)名单

  一、自治区先进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

  二、先进地(州)

  塔城地区、伊犁州、阿克苏地区。

  三、先进县(市)

  塔城市、鄯善县、玛纳斯县、伊宁县、温泉县、巩留县、沙雅县、哈巴河县、莎车县、墨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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