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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0900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0〕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0-03-09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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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0〕40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自治区决定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

雪克来提·扎克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

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弯海川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成员:王永轩(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任光华(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米力古丽·阿吉努尔(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刘学虎(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

陈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艾尔肯江·牙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刘建新(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成秉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跃(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吴同江(自治区工商局巡视员)

毛晓飞(新疆银监局副局长)

马炜(新疆证监局副局长)

李寿龙(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平全(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

饶国平(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副行长)

赵世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信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任光华(兼)

办公室副主任由米力古丽·阿吉努尔、王彦楼、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王跃、吴同江、毛晓飞兼任。

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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