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592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12-24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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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195号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意见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
自治区财政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县乡财政收支行为,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和《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结合我区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区乡镇财政建立以来,对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财政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原有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农村综合改革后新形势的需要,迫切需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2005年以来,自治区在部分县(市)的乡(镇)开展了以“乡财县管乡用”为核心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调动了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规范和节约了乡镇支出,堵塞了乡镇乱收费、乱开支的漏洞,为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和债务的不合理增长,解决乡镇财政困难,积累了经验。 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关系到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关系到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和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搞好改革工作的重大责任,切实领会改革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改革工作。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乡用”,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切实发挥乡镇财政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的支出,其审批权仍按乡镇原有规定程序办理。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后,县级财政不得截留、挪用或平调乡镇财政资金。
2.坚持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乡镇政府要在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3.坚持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所有和承担。切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严禁发生新的乡镇债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方式,鼓励、引导和督促乡镇政府积极化解逾期债务。
4.坚持在确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重点支出。建立和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改革的内容、范围和步骤
(一)改革的内容。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设制、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票据管理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乡镇政府在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1.预算共编。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同级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需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法定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2.账户统设。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级财政部门代理乡镇财政总会计账务,核算乡镇各项会计业务。相应取消乡镇财政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级财政部门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财政账户,并结合实际,设置有关结算明细账户。
3.集中收付。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县级财政管理,乡镇组织的预算内收入全额缴入县国库,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县财政预算外专户,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乡镇支出以乡镇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工资。为方便乡镇及时用款,各地可建立公务费支出备用金制度。
4.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供应商。
5.票据统管。县级财政部门要管理好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做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乡镇坐收坐支,转移和隐匿收入。
6.县乡联网。乡镇财政与县级财政联网,财政支出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支付和查询,提高工作效率。
(二)改革的范围和步骤。在目前改革的基础上,除了财政收入规模较大并且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乡镇外,从2008年起,在自治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所有符合条件的乡镇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在条件成熟的县市积极推广应用“乡财县管乡用”管理信息系统,争取到2010年全面完成改革,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维护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四、改革的组织领导及相关配套措施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广泛开展调研,借鉴试点乡(镇)的改革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改革。
(一)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县、乡财政部门要全面清理乡镇银行账户、各类票据、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财政供养人员及编制,摸清乡镇家底,为全面实施改革做好准备。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等五项清理工作是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各地一定要扎扎实实做好。清理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二)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县乡财政在共编乡镇财政预算时,必须按自治区核定的公用经费标准,从体制上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根据乡镇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各地要明确各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等。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证人员工资正常发放;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满足农村社会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要健全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严格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四)加强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分流人员,确保乡镇机构、编制相对稳定,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
(五)切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和积极化解乡镇债务,制定防止新增债务和消化旧债的具体措施,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
(六)积极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按照自治区“金财工程”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在全区乡镇推广使用“乡财县管乡用”软件,逐步建立乡镇财政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三农”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三农”基础信息的动态管理,为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准确快捷的决策依据。
(七)理顺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撤销乡镇农税所(财税所),统一更名为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机构要尽快转变职能,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不断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
(八)搞好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按照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适应乡镇财政职能调整,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完善乡镇财政机构,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编制,明确乡镇财政干部的身份。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制定乡镇财政人员岗位条件和培训规划,选拔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乡镇财政队伍。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适应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加强业务学习,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