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625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9〕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9-02-01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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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202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撤销自治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吾买尔江·米孜艾合买提(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成员:李伟(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王乐祥(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卢宜斌(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束庆鹏(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李洪运(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巴特尔(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谢军(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同志兼任。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