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364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07-13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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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62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农牧区
卫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朱新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买买提·亚森(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成员:马木提·托依木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阿米娜·吾守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谢光德(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柳拯(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李洪运(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刘长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赛依散·萨迪克(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周贤荣(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康廷凤(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高峰(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付辉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联社(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胡志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王绍华(自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库热西·哈吾力(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彭永(自治区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原成员单位职责不变。新增成员单位,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责为:配合做好有关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买买提·亚森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有关厅局人员组成(抽调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