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4699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11-02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144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区级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自治区区级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15〕18号)要求,为加强对区级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区级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穆铁礼甫·哈斯木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刘建新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弯海川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地税局局长
郑 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成 员:许 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吉力力·纳斯尔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范崇民 自治区党委编办主任
张春林 自治区发改委主任
胡开江 自治区经信委主任
艾尼瓦尔·伊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何深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李 成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邵 峰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王新怀 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
佟 伟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炜 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
王彦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王 军 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资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邵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刘建功同志、自治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第一监事会副主席李涛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自治区区级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研究脱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协调解决脱钩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自治区区级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工作的总体接收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审核有关区级机关脱钩方案,督促检查脱钩工作落实情况。
(三)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