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588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12-24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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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191号
关于成立特变电工多晶硅等项目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特变电工多晶硅联合新能源项目及新疆众和电子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化项目,对于深入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快推动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特变电工多晶硅等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推进项目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经贸委主任)
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吴强(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任光华(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联社(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吴甲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沙拉木·买买提(新疆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许斌(乌鲁木齐市市委常委)
陈季(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贸委,负责协调解决和落实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办公室主任由王永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强、任光华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