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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2193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3〕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3-12-17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3〕133号


关于设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备中央编办,设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厅级),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对自治区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机构编制事宜另文下达。


2013年11月15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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