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1133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1〕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1-04-28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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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1〕43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概况及地质灾害预报评价
(一)2010年地质灾害概况。
2010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321起(含252起未达到统计标准的地质灾害),其中滑坡114起,崩塌16起,泥石流186起,地面沉降1起,地裂缝4起,因灾死亡11人,经济损失12107.49万元。与2009年相比,灾害发生次数增加315起,经济损失增加12006.19万元,人员伤亡增加10人;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略为提前,伊犁谷地提前至3月集中发生,和田、喀什地区提前至6月集中发生。
(二)2010年地质灾害预报评价。
2010年,天山南北麓、伊犁谷地、南疆西部地区发生的90%以上地质灾害都在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预测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内,区域性预报准确程度较高。
二、201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报
预计2011年全区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比常年略偏高,其中:春季北疆地区略偏高,南疆地区偏高;夏季全区大部分地区略偏高;秋季全区大部分地区偏高。
降水量南疆地区比常年偏少,北疆地区略偏多,天山山区偏多,其中:春季降水量南疆地区偏少,北疆地区除伊犁河谷、塔城地区略多外,其余地区略偏少;夏季降水量北疆西部、天山山区及其两侧、南疆西部部分地区略偏多,其余地区略偏少,汛期主要降水时段出现在7月中旬至8月上旬;秋季降水量全区大部分地区略偏少或偏少。
根据2011年降水、气温变化和冰雪消融趋势预测和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分析,2011年地质灾害将可能在以下区域发生:
(一)伊犁谷地。
2011年降水比常年略多。该区域春、夏、秋季突变的气温和充足的降水易造成降水-融雪型洪水发生并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是地质灾害多发严重区。重点防范区(段)为:
巩留县南部中低山黄土发育区的莫乎尔乡,塔斯托别乡南侧伊勒格代沟地段,吉尔格郎乡东部中低山区的达根别里北侧山区、大小莫乎尔沟、尔博图沟,西部山区伊什格里克伊格里代沟以及龙口-莫乎尔乡公路两侧、牛场、东买里乡、提克阿热克乡、良种繁育场、野生核桃林自然保护区、山区旅游景区及公路、牧道沿线。
新源县北部阿吾拉勒山、南部伊什基里克山、那拉提山中低山丘陵黄土分布区。主要在北部的则克台镇、吐尔根乡、坎苏乡、阿热勒托别镇,东部的那拉提镇,南部的哈拉布拉乡、塔勒德镇、野果林改良场、阿勒玛勒乡、别斯托别乡、新源镇、山区旅游景区及公路、牧道沿线。
特克斯县特克斯河南北两侧中低山丘陵区。主要在特克斯河北部的呼吉尔特蒙古族乡、喀拉达拉乡、托斯曼牧场、齐勒乌泽克乡,特克斯河南部乔拉克铁热克乡、阔克铁热克柯尔克孜族乡和吾尔塔米斯林场、喀拉达拉牧场南坡、特克斯达坂、军马场至喀拉托海乡政府公路段、萨尔阔布至莫因台一带以及阔克苏乡-水电站段。
尼勒克县喀什河谷南北两侧中低山丘陵区。主要在吉林台水电站、胡吉尔台乡农机站、科克浩特浩尔蒙古族乡、苏布台乡、加哈乌拉斯台乡、木斯乡、尼勒克乌赞乡、军马场及72团煤矿采空区、山区旅游景区及公路、牧道沿线,喀什河北岸的种蜂场东至养鹿场一带。
昭苏县南北中低山区。主要在乌尊布拉克乡、萨尔阔布乡、喀夏加尔乡、昭苏镇及伊宁市-昭苏县公路山区段。
伊宁市北部中低山丘陵区。主要在巴彦岱镇、农四师工矿厂北山坡、英也尔乡南台子沟、铁厂沟、喀拉巴斯套沟煤矿采空区。
伊宁县北部中低山区。主要在阿乌利亚乡、麻扎乡、喀拉亚尕奇乡及煤矿采空区、阿西金矿及矿区公路。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南部中低山区的扎克斯台乡、琼博拉乡小博拉沟、坎乡苏阿苏沟、阔洪奇乡、海努克乡及阿勒玛勒矿区。
霍城县北部中低山丘陵区的312国道果子沟路段、芦草沟镇大东沟段、大西沟乡大西沟、萨尔布拉克乡煤矿区。
预防灾种: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崩塌、地面塌陷次之;伊宁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宁市以崩塌、地面塌陷为主,滑坡、泥石流次之;霍城县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地面塌陷次之。
防范期: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在3-6月和9月发生,崩塌、地面塌陷灾害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二)准噶尔盆地西部中低山丘陵区。
该区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为:额敏县喇嘛昭、托里县铁厂沟、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煤矿采空区;托里县铁厂沟-克拉玛依公路段;塔城北部卡浪古尔河、哈拉依灭勒河中下游段。
预防灾种:地面塌陷、崩塌和泥石流。
防范期:各河流出山口段泥石流灾害主要在3-6月发生,交通沿线、矿山开采区崩塌及地面塌陷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
(三)阿尔泰山南麓中低山丘陵区。
春季积雪融化、汛期降雨及山洪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为:阿勒泰市将军沟、乌拉斯沟、骆驼峰;富蕴县城北坡段、乌恰沟、喀拉通克沟及额尔齐斯河旅游景区;哈巴河县北昆屯岭东段生塔斯;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乡、恰勒什海乡;布尔津县冲乎尔乡、阔斯特克乡,布尔津县城-喀纳斯国家地质公园山区公路段;福海县北部山区萨尔布拉克至红山嘴公路段,新、老金沟及矿山开采区;青河县北部山区沿河谷路段。
预防灾种: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防范期:各河流出山口段泥石流灾害主要在3-6月发生,交通沿线、矿山开采区崩塌及地面塌陷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
(四)天山北麓博乐-木垒低山丘陵区。
与历年同期相比,2010年天山北麓大部分区域积雪面积偏多近20%,预测2011年该区域降水量仍偏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为:博乐市北部哈日图格热河;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托里乡阿勒提达坂、冬都精河哈日克次、芒丁乡黑山头、312国道及山区矿山开采区、乌图精河上游地区;乌苏市巴音沟牧场、赛力克提牧场、古尔图牧场、塔布勒合特蒙古族乡、217国道独库公路K571-K662段、奎屯河出山口段、四棵树河三级电站上游、101省道山区段、西湖镇、白杨沟镇煤矿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泥火山北坡;沙湾县东湾乡五道沟、牛圈子牧场苇子沟、西戈壁镇宁家河及柳树沟、东大塘旅游区及南山煤矿区;玛纳斯县南部塔西河-清水河及西沟煤矿区;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南部山区、石梯子哈萨克族乡及山区国防公路;昌吉市阿什里哈萨克族乡、庙尔沟乡南部山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蜘蛛山、鲤鱼山边坡,达坂城区东沟乡、西沟乡及南部低山丘陵煤矿采空区,米东区洪沟、铁厂沟、碱泉沟煤矿分布区;乌鲁木齐县西南中低山区小渠子乡、干沟乡、萨尔达坂乡、板房沟乡、永丰乡及萨尔乔克牧场、水西沟镇(南山旅游区)、312国道后沟段、216国道南台子-后峡段、南山艾维尔沟石灰岩矿区;阜康市花尔沟-林场段、三工河哈萨克族乡三工河、天池景区公路沿线及煤矿采空区;吉木萨尔县大有乡、老台乡;奇台县吉布库镇、东湾镇、半截沟镇、碧流河乡、乔仁哈萨克族乡、大泉塔塔尔族乡烧房沟、五马场哈萨克族乡;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西吉尔镇、东城镇、英格堡乡、大石头乡、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博斯坦乡及白杨河乡南部山区。
预防灾种:各河流出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灾害为主,崩塌次之;交通沿线、矿山开采区以崩塌、地面塌陷为主。
防范期: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在4-9月发生,交通沿线及矿山开采区崩塌、地面塌陷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
(五)天山南麓乌恰-阿克苏-库尔勒低山丘陵区。
预测2011年该区域降水量较往年偏少,但局部型暴雨及融雪型洪水常有发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为:疏附县乌帕尔乡;喀什市吾斯塘搏依街道、恰萨街道;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铁列克乡、吉根乡、巴音库鲁提乡、吾合沙鲁乡、膘尔托阔依乡、托云乡及309、212省道山区段;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上阿图什乡及各河流出山口段;阿合奇县阿合奇镇、色帕巴依乡、哈拉布拉克乡、哈拉奇乡及306省道山区段;乌什县城燕子山陡坡;温宿县城北部、东部卡坡;库车县牙哈镇、217国道山区段、旅游景区山区公路沿线、天山林场度假村;拜城县北部矿山开采区及公路沿线;轮台县北部迪那河、阳霞沟、塔格玛扎沟煤矿开采区、矿区公路及山区牧道;和静县216、217、218国道山区段、克尔古提乡一号桥、黄庙公路;和硕县北部乃仁克尔乡牧区、乌什塔拉回族乡马兰水泥厂及清水河农场;焉耆回族自治县东南部霍拉山采矿区;库尔勒市北部各河流出山口段、铁门关古丝绸之路及矿山开采区;尉犁县乌鲁克山矿区公路。
预防灾种: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防范期:各河流出山口段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在6-8月发生,交通沿线及矿山开采区崩塌以及煤矿区、喀什市市区地面塌陷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
(六)昆仑山西部中高山区。
该区域气温变化异常,暴雨及融雪型洪水时有发生,预测2011年南疆地区西部降水接近常年,暴雨及融雪水易引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为:阿克陶县南部山区恰尔隆乡、塔尔塔吉克族乡、阿克塔拉牧场、克孜勒陶乡、库斯拉普乡、木吉乡、布仑口乡及314国道山区段;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大同乡、达布达尔乡及矿区、班迪尔乡、马尔洋乡、库科西鲁格乡-大同乡路段、314国道科克牙亚尔-苏巴什达坂段、下坂地水库库区;叶城县南部山区西合休乡、棋盘乡、柯克亚乡及阿卡子达坂219国道103-190公里段、乌夏巴什镇乌鲁河两岸;泽普县南部叶尔羌河山区段;莎车县霍什拉普乡小学、卡群乡、盖孜河、提孜那甫河、克孜河中上游区及煤矿区。
预防灾种: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防范期:各河流山区段泥石流灾害主要在3-6月发生,交通沿线及矿山开采区崩塌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
(七)昆仑山北麓中-低山丘陵区。
该地区整体降水量较少,接近历年,但局部型暴雨及融雪型洪水常有发生,易引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为:且末县库拉木勒克乡、奥依亚依拉克乡、阿羌乡、塔提让乡南部山区;若羌县祁曼塔格乡至铁木里克乡道路两侧,315国道红柳沟地段及矿山开采区。
预防灾种:崩塌和泥石流。
防范期:各河流山区段泥石流灾害主要在6-8月发生,交通沿线及矿山开采区崩塌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
(八)吐鲁番-哈密盆地。
吐鲁番、哈密地区积雪厚度大于20厘米的面积分别偏多1倍和30%,预测2011年大部分区域降雨偏少,仅哈密北部山区偏多,春夏季冰雪融化、暴雨易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为:托克逊县314国道甘沟段、库米什镇山区段、312国道后沟段;吐鲁番市北部山区河谷及牧道;鄯善县北部吐峪沟乡吐峪沟、066县道连木沁镇-鲁克沁镇路段、斯尔克普河公路边坡、坎尔其沟及煤矿开采区;哈密市北部山区段及德外里都如克哈萨克族乡、303省道头道沟段;伊吾县城北新建公路、吐葫芦乡代尔昆代果勒。地面塌陷重点防范区在地湖、柯柯亚、克尔碱、七泉湖、巴里坤、淖毛湖、三道岭等煤矿区。
预防灾种: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防范期:各河流山区段泥石流灾害主要在3-6月发生,交通沿线及矿山开采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
三、2011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及防治措施
(一)新源县则克台萨依滑坡-泥石流堆积形成的堰塞湖,直接威胁下游则克台镇居民安全。
(二)新源县别斯托别乡卡普河牧业村滑坡隐患点,威胁下方学校和居民点安全(正在进行工程治理)。
(三)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喀拉盖依勒苏滑坡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点安全。
(四)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巴特巴合特沟滑坡隐患点,威胁伊犁钢铁厂玉什开普台尔铁矿矿山道路及过往车辆、人员安全;泥石流隐患点,威胁下游牧民和218线国道安全。
(五)新源县阿勒玛勒乡野果林改良场三队滑坡隐患,威胁沟口居民安全。
(六)巩留县莫乎尔乡阿拉尔村小莫乎尔沟滑坡隐患段,威胁下方居民和学校师生安全。
(七)巩留县吉尔格朗乡黑山嘴教学点滑坡、泥石流隐患点,威胁校区及师生安全。
(八)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库里库拉沟滑坡隐患点,直接威胁下方居民安全。
(九)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博尔博松村滑坡、泥石流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和学校师生安全。
(十)特克斯县阔克铁热克乡恰岗赛学校北侧沟岸坍塌隐患点,直接威胁校舍和师生安全。
(十一)特克斯县乔拉克铁热克乡红泉汉校南侧15米处不稳定斜坡威胁校舍和师生安全。
(十二)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乡米斯沟牧业村滑坡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安全。
(十三)霍城县果子沟路段312国道K4740+100至K4767+500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发地带,威胁行人及车辆安全。
(十四)霍城县大西沟滑坡和泥石流隐患,威胁沟内、沟口居民安全。
(十五)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喀赞其沟喀赞其小学滑坡、地面塌陷隐患点,威胁学校师生安全。
(十六)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隐患点,直接威胁市区安全(已完成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十七)乌苏市四棵树河三级电站上游滑坡隐患点,威胁下游沿线居民及基础设施安全(已完成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十八)乌苏市巴音沟牧场洪水泥石流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安全。
(十九)玛纳斯县玛纳斯河肯斯瓦特水文站滑坡、泥石流隐患段,威胁下游河谷内居民安全。
(二十)呼图壁县石梯子哈萨克族乡东沟村滑坡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及矿区运输公路安全。
(二十一)昌吉市庙尔沟乡泉州学校滑坡隐患点,威胁学校师生安全。
(二十二)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嘴崩塌隐患点,威胁游客和河滩公路过往车辆安全。
(二十三)阜康市天山天池旅游景区公路边坡崩塌隐患点,威胁游客和公路过往车辆安全。
(二十四)乌恰县托帕口岸上游大型冲沟潜在洪水泥石流隐患,威胁口岸安全。
(二十五)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大同乡小学崩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
(二十六)莎车县霍什拉甫乡托力坎特小学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已完成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二十七)喀什市第三中学地面塌陷隐患点,威胁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
(二十八)库尔勒市铁门关水电厂崩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电厂和职工安全(已完成一期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二十九)温宿县温宿镇亚瓦沟(卡坡)崩塌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安全。
对上述地质灾害隐患点(段)需搬迁的农牧民,要严格落实有关措施,保证不留一人;在未搬迁前,要对每一处隐患点(段)设置警示和监测标志,进行定期监测,及时预警、预报,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加强汛前和汛期巡查检查,避免已搬迁的牧民回迁。
四、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1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即“建强行政管理一条线、建实事业支撑一条线、建立应急处置一条线、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建设中介服务一条线”)和“十有县”(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地震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受重大地质灾害威胁急需搬迁避让的,要结合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一并及早实施。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力度,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落实到县、乡(镇、场)、村(队)级责任人以及交通沿线养路工、水利部门河流库区监测员、重大工程安检员和旅游景区的安全护卫等,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四)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即“评估到位、巡查到位、预案到位、宣传到位、人员到位”)组织落实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设立警示标志。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县(市)要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将防灾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场)、村(队)和有关单位,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五)加强合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
各级国土资源、气象、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畜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六)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制度。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汛前和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通报职能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
附件:自治区地质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负责人员名单
附件:
自治区地质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负责人员名单
单位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于庆和 副厅长 0991-2630732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乐韦宏 主任 0991-2631587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王虹 处长 0991-2651935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于德胜 副处长 0991-8812226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刘学军 副处长 0991-8813141
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魏文慧 院长 0991-4812665
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王彩华 副院长 0991-4831095
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李志强 科长 0991-4831215
乌鲁木齐地质环境监测站 李轶 站长 0991-4831044
吐鲁番地质环境监测站 李仪 站长 0991-4831044
昌吉地质环境监测站 王新中 站长 0994-2336743
奎屯-乌苏地质环境监测站 陈晓黎 站长 0992-8505170
库尔勒地质环境监测站 王燕 站长 0996-2026076
喀什地质环境监测站 李同贺 站长 0998-2926706
自治区地质灾害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0991-4831021、158992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