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941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0〕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0-05-07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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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0〕95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农业部门受援协调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部援疆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我区农业部门受援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业部门受援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勇先(生产建设兵团副秘书长、农业局局长)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胡拜都拉·哈赛因(自治区畜牧厅厅长)
陈彤(新疆农科院院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刘英杰担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