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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自治区农业部门受援协调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0941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0〕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0-05-07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0〕95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农业部门受援协调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部援疆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我区农业部门受援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业部门受援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勇先(生产建设兵团副秘书长、农业局局长)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胡拜都拉·哈赛因(自治区畜牧厅厅长)

陈彤(新疆农科院院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刘英杰担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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