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5725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6〕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467100800000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6〕80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敖·赛依提哈木扎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蒋永凡 自治区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菅 锋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邵 峰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
哈丹·卡宾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
成 员:拜合提亚·达吾提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吴险峰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张志伟 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总工程师
温玉彪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
牛晓萍 自治区发改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联社 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
秦 录 自治区经信委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保厅,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哈丹·卡宾同志兼任。
2016年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具体由督察组负责。成立2个督察组,督察组组长由自治区综合经济部门或环保厅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厅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环保厅现任副厅级干部和正县级干部担任,督察组人员以自治区环保厅有关处室(部门)人员为主,每组6人。
第一督察组
组 长:牛晓萍 自治区发改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吴险峰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朱建新 自治区环保厅污防处处长
成 员:谢 成 自治区环保厅总量处副处长
何京亮 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干部
赵海龙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干部
督察地区:乌鲁木齐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第二督察组
组 长:王联社 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
副组长:温玉彪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
杨 春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站长
成 员:刘寒峰 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副调研员
丁 亮 自治区环保厅污防处干部
沈 磊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干部
督察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市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