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643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9〕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9-02-18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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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223号
转发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加强新增社会事业投资实施管理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意见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有关部门: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新增社会事业投资实施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新增社会事业投资
实施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意见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
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了加强新增社会事业投资实施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新增社会事业投资计划安排情况,要求切实加强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抓紧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发改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抢抓政策机遇,努力完成社会事业新增投资计划
国家将安排中央投资130亿元,用于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重点中医院建设,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我区要抢抓社会事业新增中央投资向中西部倾斜的机遇,认真实施好新增项目。
(一)教育方面实施好47所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学校项目,完成投资13548万元。新建20所特殊教育学校,完成投资7400万元。加强7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完成投资2500万元。
(二)卫生方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资10500万元,支持322个乡镇卫生院(含105个农牧场卫生室、44个牧业医院);投资2000万元,支持500个行政村卫生室建设。加快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投资3200万元,支持123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
投资500万元,新建吐鲁番地区维吾尔医院。
(三)文化旅游方面投资2012万元,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119个。对全区重点旅游景区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上报国家储备项目。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工作方案》和本实施意见,抓好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新增社会事业投资效益。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社会事业新增项目的实施
此次社会事业新增项目编制和资金下达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级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大监管,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创造条件实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社会事业新增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各级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手续,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特殊性,坚持特事特办原则,按工作需求,采取“倒排工期”、合并审批等多种灵活方式,加快节奏,着力提高办事效率。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完备各项前期手续,逐个落实项目进度,确保按照投资计划拨付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落实条件快速启动项目建设。我区作为高寒地区,在春节前要抓紧时间完成地勘、备料、设计和招投标等基础性工作,确保项目在地表解冻后全面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符合土地、环评等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审核、环评审查、用地审批、资金配套审查等工作,使各重点环节能经得起各方面的检查检验。
(二)严格项目实施管理,确保投资效益要加强对社会事业新增投资项目实施的管理,使项目尽早完工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带动有效需求。各地发展改革委在落实具体项目时,要严格按专项规划安排项目,不得在规划外安排新项目,规划内既定的项目原则上都要保证执行完毕,因城市规划调整、撤乡并镇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同意后,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由原审批部门批准,保证手续完整齐备。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各专项规划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和《专项建设标准》、《标准化建设指南》、《设计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行业部门重点加强各建设施工环节的督导,全面检查在建项目的建设内容、进度、质量和资金到位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坚决避免偷工减料和以次充好,坚决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投资管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不得将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购买已经建成的房屋。各级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要足额及时到位。国家发改委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对中西部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这必定增加自治区财政的压力,各地务必加强项目管理,坚决杜绝浪费建设资金的行为发生,同时要防止中央投资、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继续加强对社会资金投资社会事业的鼓励和引导。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投资项目管理,整合存量和新增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出现设施闲置浪费、资源配置分散和使用效率不高等现象。
(三)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为确保社会事业各项投资和有关政策措施尽快启动,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各建设单位要按照职责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下达中央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要按照投资计划拨付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及时完备项目用地、环评等审核手续;监察、审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新增中央投资安排和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加快项目前期进度,统筹配置资源,及时上报和落实投资计划。
三、全面调查研究,抓紧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工作
此次新增投资将使“十一五”社会事业大部分专项建设规划项目提前完成,为适应明后年继续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要求,要从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长远发展出发,围绕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一些社会事业领域长期积累的欠账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一批长期以来想解决却因投资不足而不能解决的薄弱环节,围绕国家下一步扩大投资进行项目筹备的优先领域和方向,抓紧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工作。
(一)教育方面以县域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为依据,支持长远规划中继续布点办学的学校;严格按《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设计实施;与财政部门支持的学校不重复、不交叉的三个原则,储备好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建设工程项目。重点考虑“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未覆盖的县市。主要进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厕所及学生运动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校舍安全程度,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生活条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卫生方面按照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未达标的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重点支持地市级以上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的精神科;继续推进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院建设和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的三个原则,储备好基本医疗卫生工程项目。
(三)旅游方面选择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点街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重点考虑资源品位高、市场前景好、干线等外部交通配套条件成熟,对社会投资和扩大就业有较大拉动力,同时在基础设施方面确实存在突出问题的景区,主要建设直接为景区配套的非干线公路、必要的拆迁、防范自然灾害设施(如防洪堤坝和山体加固)、景区游步道、供水设施、供电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回收及处理设施、信息咨询服务设施、游客安全保障设施、管理用房、旅游厕所、停车场、环境整治等,储备好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要着眼长远,结合“十二五”时期发展需要,从整体上推进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高度,研究更大范围预作项目储备,以支撑社会事业长期和可持续发展。教育领域: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能力建设,重点改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县级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建设;推进高等院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高校、民族院校、有特殊困难的院校改善办学条件,以提高教育质量;扩大特殊教育建设支持范围,充分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卫生领域:在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适当支持地市级综合性医院和儿童医院、传染病院等履行部分公共卫生职能的专科医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文化领域: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省地两级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建设。
民政领域:加强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和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适应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各级发展改革委在储备项目中,一要认真做好需求规划。加大调研力度,详细了解资源状况、存在的问题和需求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目标任务。需求规划不能贪大求全、脱离实际,要按照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科学的资源配置标准:结合当地人口流动,社会结构等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研究适合当地实际需要的建设规模、标准、结构和布局,剔除已经落实的项目,从源头上避免项目重复、交叉。二要科学建好项目储备库。根据国家项目筹备的优先领域和方向,按照重点突出和实际需求,并充分发挥效益的标准,尽可能多的遴选储备项目。三要储备项目进行动态化管理。对于储备项目中条件成熟、社会急需的,要根据国家项目筹备的优先领域和方向适时启动前期工作,提高论证、征地、环评、审批等环节效率,确保项目只要有投资渠道就能按时开工。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抓紧落实新增中央投资是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重中之重的工作,是各级发展改革委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一项政治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全区各族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管好、用好新增社会事业投资,使其真正惠及各族群众,并发挥出最佳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