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4907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6〕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6-01-07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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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168号
关于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精神,为加强我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决定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雪克来提·扎克尔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
黄 卫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钱 智 自治区副主席
王世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
成 员:
李更生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杜鲁坤·托乎提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胡开江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奥曲尔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卡德尔·尼亚孜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卡德尔汗·米拉斯汗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杜力洪·阿不都尔逊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 鸿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覃新闻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艾克拜尔·吾甫尔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艾则孜·克尤木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 自治区畜牧厅厅长
田克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局长
杜尊亚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薛 江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李雪松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阿不拉·玉素甫 自治区统计局巡视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疆(含兵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督导各地州(市,含兵团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协调、研究解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和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利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新闻兼任,副主任由田克军、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兼任。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