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规库>地方性法规

关于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4907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6〕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6-01-07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168


关于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精神,为加强我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决定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雪克来提·扎克尔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

    黄  卫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钱  智    自治区副主席

    王世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

    成  员:

    李更生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杜鲁坤·托乎提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胡开江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奥曲尔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卡德尔·尼亚孜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卡德尔汗·米拉斯汗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杜力洪·阿不都尔逊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  鸿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覃新闻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艾克拜尔·吾甫尔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艾则孜·克尤木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    自治区畜牧厅厅长

    田克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局长

    杜尊亚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薛  江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李雪松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阿不拉·玉素甫    自治区统计局巡视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疆(含兵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督导各地州(市,含兵团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协调、研究解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和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利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新闻兼任,副主任由田克军、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兼任。


2015年12月1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