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541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11-20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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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142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潘岳(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祝兴祥(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司长)
严振信(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牟广丰(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巡视员)
牛晓萍(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邵峰(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李洪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胡建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李志农(自治区交通厅总工程师)
邓铭江(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总工程师)
毛启敏(自治区农业厅巡视员)
赵新春(自治区畜牧厅总畜牧师)
吾拉孜别克·索力坦(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伊那木·乃斯尔丁(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李伟(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牟广丰、牛晓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邵峰、李洪波和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同志兼任。
二○○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