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3832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05-06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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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36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中药民族药材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中药民族药材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田 文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姚晓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阿不都热依木·玉苏甫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杜鲁坤·托乎提 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木合甫力·艾山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胡克林 自治区科技厅巡视员
迪木拉提·木沙 自治区民语委主任
郑 军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吴 峰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拜合提亚·达吾提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马 成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谢 军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木日扎别克·木哈什 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莫合买提·乌斯曼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跃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崔彩霞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柳 奇 自治区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
普尔巴·图格杰加甫 塔城地区行署副专员
陈冬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副州长
李秋瑾 哈密地区行署副专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阿不都热依木·玉苏甫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庞爱民、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所长贾晓光担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对中药民族药材资源普查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中药民族药材资源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