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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治区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580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2〕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2-07-03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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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111 


关于调整自治区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卫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努尔兰·阿不都满金 (自治区党委常委)

      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员:闫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陈德彧(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王军(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宋海渭(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苏国平(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卫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学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总规化师)

      刘长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乐祥(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海萨尔·夏班拜(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杨进军(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古丽·阿不力木(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热依曼·库尔班(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李学军(民航新疆管理局副局长)

      王在广(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

      崔寿民(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副局长)

  特邀专家:张恒业(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卫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秦宇玲(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孙海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担任。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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