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5421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函〔2016〕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459756800000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政函办〔2016〕78号
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2016年度作业计划的批复
自治区气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2016年度作业计划〉的请示》(新气发〔201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2016年度作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二、请你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对地(州、市)、县级人影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2016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进行。
此复。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