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4208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07-22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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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80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原自治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穆铁礼甫·哈斯木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叶 林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井植朴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创军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鸿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令军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盛少琨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立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于庆和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建荣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陈培勇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文东 中石油西部管道分公司总经理
杨学文 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
谢文彦 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
胡广杰 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盛少琨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