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3865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05-14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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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41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卫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田 文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闫 勤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姚晓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克孜尔开勒迪·阿不都腊合曼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冰 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杜鲁坤·托乎提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殷宇霖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
刘长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郑 军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贺晓江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秘书长
丁志干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维力功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胡军海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莫合买提·乌斯曼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鹏程 自治区人民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丰相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赵新建 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孙海森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
热依汗·衣沙木丁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闫 力 新疆保监局副局长
柳建军 新疆军区联勤部卫生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杜鲁坤·托乎提兼任。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