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394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08-07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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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92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清理整顿小冶金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清理整顿小冶金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自治区决定成立清理整顿小冶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
副组长: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
雪克来提·扎克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
田建荣(自治区主席助理、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朱立(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吴强(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赵世民(兵团发改委副主任、工业局局长)
韩新城(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王水平(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王联社(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黄钰(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施玉足(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成秉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建勇(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副局长)
王永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王纪杰(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
侯立强(新疆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王明德(新疆钢铁协会秘书长)
季玲(新疆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贸委。主任:王永明(兼)副主任:朱立(兼)、赵世民(兼)办公室成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