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550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11-20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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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151号
关于成立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前期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快工程前期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前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世江(自治区主席助理、水利厅厅长)
成员:梅达泉(自治区移民局局长)
赵刚(喀什行署副专员)
鲍广途(克州副州长)
邓铭江(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总工)
李兰奇(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副局长)
王海鸣(新疆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院长)
吴江宁(自治区水利厅规计处处长)
袁青梅(喀什地区水利局局长)
刘焕友(克州水利局党组书记)
李平(叶尔羌河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有关工作的联系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主任:吴江宁(兼)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