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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383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2〕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2-03-19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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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29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党委常委)

  副组长:田建荣(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徐 畅(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敖·赛依提哈木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沙达提·艾木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洪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王龙德(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李为(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康廷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国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学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石秋池(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李洪运(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赵新春(自治区畜牧厅总畜牧师)

      谢军(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井清河(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在广(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

      黄雪伟(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于庆和、陈国庆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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