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4339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08-21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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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103号
关于成立江苏新疆两省区联合推进苏新能源和丰煤制气项目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煤炭工业管理局,塔城地区行署、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苏新能源和丰煤制气项目工作,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成立江苏新疆两省区联合推进苏新能源和丰煤制气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哈尼巴提·沙布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
副组长:史和平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副组长
王永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张 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世江 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
成 员:王志忠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魏 然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
高 清 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
蔡荣国 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
郭景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开江 自治区经信委主任
李创军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晓红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于庆和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孙建新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张生龙 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副局长
周旭勇 塔城地区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王永柱 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巡视员
马福忠 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艾山江·艾尼瓦尔 塔城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福钰 塔城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蒋明生 塔城地区水利局党组书记
张 磊 和布克赛尔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由王志忠、郭景平同志作为两省区具体联络人,负责该项目的具体联络工作。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