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727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9〕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9-04-29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9〕64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重大沙尘暴灾害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预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尼加提·马合木提(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史玉光(自治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居来提·买买提明(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
买买提·牙森(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牛晓萍(自治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罗金保(乌鲁木齐铁路局局长)
明晓东(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永成(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李洪运(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赵新春(自治区畜牧厅总畜牧师)
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王有(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艾斯卡尔·牙合甫(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徐忠(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刘吉文(民航新疆管理局副局长)
张太西(自治区气象局科技发展处处长)
陈曦(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所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建立完善自治区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有关工作的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和宣传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
办公室主任:李永成(兼)
办公室副主任:文青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