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816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9〕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9-08-31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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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9〕141号
关于印发2009年中国(广州)国际果蔬、加工
技术及物流展览会新疆参展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林业厅,供销社、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09年中国(广州)国际果蔬、加工技术及物流展览会新疆参展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2009年中国(广州)国际果蔬、加工技术
及物流展览会新疆参展方案
一、2009年中国(广州)国际果蔬、加工技术及物流展览会概况
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主办,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广东省批发市场行业协会、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门时报协办,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2009年中国(广州)国际果蔬、加工技术及物流展览会(以下简称展览会)将于2009年11月13日—15日在广州市广交会琶洲馆二期举办。
展览会将根据中国果蔬业的生产和市场形势,邀请国内大中型果蔬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主产区地方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参展招商,邀请各国知名果蔬企业、果蔬加工设备制造商、物流和服务商展示其优质果蔬产品与先进技术;特别邀请海内外的果蔬专业买家、跨国采购集团、超级市场经销商、批发商和零售商洽谈贸易与合作。展览会同期举办2009果蔬检验检疫与国际贸易高层论坛、中国进出口果蔬卫生质量安全报告会、中国果业论坛暨全国果品行业先进典型表彰会和产地考察等活动。
展览会以“健康果蔬,合作共赢”为主题,旨在搭建贸易合作交流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果蔬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引导果蔬产业提高质量,打造品牌,促进中国果蔬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展览会展示范围包括:新鲜水果蔬菜;脱水水果蔬菜、有机水果蔬菜、罐装蔬果、冷冻蔬果、干果、干菜;果蔬加工制成品及深加工产品;水果蔬菜种子及苗木与栽培技术;农药、有机化肥、园艺工具、温室;果蔬筛选设备、包装材料、包装技术与设备;运输、储藏技术与设备、物流管理;检验检疫设备与机构、认证及销售机构;质量管理、专业媒体等相关服务企业或机构。
二、我区参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资源和地缘优势,利用展览会合作交流平台,宣传、推介我区名优果蔬产品和企业,提高果蔬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进一步开拓区外市场,加强技术合作,促进果蔬产业发展。
(二)参展企业范围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果蔬企业等。
(三)参展活动安排
根据展览会总体安排,我区主要参加以下活动:
1.展示展销。我区展位划分为鲜果蔬区、干果蔬区和精深加工区3个展区,每个展区有16个展位。其中:鲜果蔬区主要展示葡萄、香梨、苹果、哈密瓜等农产品;干果蔬区主要展示核桃、红枣、葡萄干、杏仁、巴旦木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区主要展示脱水蔬菜、番茄红素、红枣素、辣椒粉、辣椒干、番茄干等新产品和果蔬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方面技术。
2.2009果蔬检验检疫与国际贸易高层论坛。组织企业参加果蔬检验检疫与果蔬国际贸易、果蔬质量与安全、果蔬加工与包装等内容的论坛。
3.中国进出口果蔬卫生质量安全报告会。全体参展企业参加。
4.中国果业论坛暨全国果品行业先进典型表彰会和产地考察活动。
5.新疆果蔬产品推介会。11月14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在展览会现场会议区举行,全体参展企业参加。
(四)组织领导
展览会新疆参展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观斌、王绍宁同志负责牵头,自治区党委农办副主任吴迪铭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库来西、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林业厅副厅长英胜、农业厅副厅长刘英杰、供销社副主任曹新华、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局长热比亚·玉山同志共同参与。
成立3个工作组:
综合组:负责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和展览会组委会协调联系、参加推介会客商邀请、后勤保障、安全防范和新闻媒体邀请及新闻报道等工作,组长由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段晓东同志担任,成员由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有关同志组成。
展会组:负责协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企业参展,做好项目推介对接、推介会组织、参加展会期间的重要活动等工作。组长由吴迪铭同志兼任,成员由自治区林业厅、农业厅、供销社、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有关同志组成。
展务组:负责与展览会展务组的协调联系,做好展区设计、装修及布撤展、展位维护和灯光、音响操作等工作。组长由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秘书长吴少尘同志担任,成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自治区商务厅有关同志组成。
(五)参展参会人员范围
1.各地州市商务、林业、农业部门一位负责同志;
2.各地参展参会企业负责人;
3.自治区党委农办、宣传部,自治区商务厅、林业厅、农业厅、供销社、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负责同志。
(六)筹展进度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8月24日前)
(1)印发《2009年中国(广州)国际果蔬、加工技术及物流展览会新疆参展方案》;
(2)召开代表团联络员会议,安排部署参会工作;
2.落实阶段(8月25日一10月20日)
(1)落实新疆展区展位,完成展位设计、布展方案和展品征集及审核、宣传资料制作等;
(2)落实参展企业及产品,落实产品运输仓储事宜;
(3)完成宣传、招商资料设计印刷等。
3.布展实施阶段(10月21日一11月12日)
(1)完成新疆展区产品的检疫、包装、运输和仓储等;
(2)完成新疆展区整体装修和布展;
(3)参展企业全部到位,展位装修完毕。
4.参展和总结阶段(11月13日一11月16日)
(1)参加各类展览活动;
(2)组织新疆果蔬产品推介会;
(3)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4)做好撤展和工作总结。
(七)参展参会费用
1.展位、展品运输、产品推介、资料印制等参展所需费用,由自治区财政解决。
2.参展参会人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筹备牵头单位,确定负责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并与参展工作组积极配合和衔接,把参加活动相关事宜落实到位。
2.做好招展招商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展览会搭建的平台,积极组织协调龙头企业和采购商参加各项活动,加大果蔬产品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九)联系方式
1.综合组联系人:吴卫(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物检验检疫处处长)
联系电话:0991—464939013899963911
2.展会组联系人:冯云(自治区党委农办综合处副处调)
联系电话:0991—239143015999183936
3.展务组联系人:吴少尘(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秘书长)
联系电话:0991—464017513999950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