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752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发〔2009〕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9-05-15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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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09〕39号
关于授予蒋兴权同志自治区
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国著名篮球教练蒋兴权同志担任新疆广汇男子篮球队主教练以来,从严治队,科学训练,带领球队在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2008—2009赛季中不畏强手,敢打敢拼,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为我区各族人民赢得了荣誉,充分展示了新疆各族体育健儿顽强拼搏、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和竞技风采,同时为我区培养了一批优秀篮球人才,有力地促进了新疆体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表彰蒋兴权同志为我区体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蒋兴权同志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号召全区体育工作者以蒋兴权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学习他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不懈追求;学习他严谨务实、锐意创新的科学态度。希望蒋兴权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新疆体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