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规库>地方性法规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口和计生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0863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0〕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0-01-05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9〕193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口和计生委自治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
“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口和计生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
“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9〕24号)精神,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实现“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工作目标,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要求,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核心,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和基础服务管理网络为基础,以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加强地州市间的协作,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密切配合,共同承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做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统筹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强化服务,规范管理。从完善相关政策、规范工作程序、统一服务标准入手,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能力,落实管理责任。立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现状,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鼓励创新,积累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机制体制,探索先进的服务管理工作模式,为推动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积累经验。
        三、总体目标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要求,到2011年末,全区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具体实施步骤:
        (一)2009年以实现自治区内“一盘棋”为重点,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统一规范基层服务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和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录入、提交和反馈工作;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力度,实现基本覆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完善相关考核制度;积极推动重点地区间的协作。
        (二)2010年巩固和提高“一盘棋”工作水平,推动我区与兄弟省区市之间的协作。基本实现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录入、网上交换,实现区内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及与协作省区的信息互通共享,提高重点地区特别是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西北五省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制度,巩固和提高我区“一盘棋”工作水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
        (三)2011年全面提升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工作新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提高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实现全国“一盘棋”做出积极贡献。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整合基层服务管理力量,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2.依照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措施,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保证人员和经费投入;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模式。
        (二)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1.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药具管理体制改革,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居住地、聚集地和活动场所设立药具发放点,使流动人口能够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
        2.流入地要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三)建立自治区流动人口信息综合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加大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力度,并做好与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平台(PADIS)的对接,实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动态管理,做到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更新;
        2.准确收集、汇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和统计信息,为宏观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实现部门间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
        (四)加强属地化管理,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1.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强化流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
        2.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内容,创新协作手段、方式,在加强流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同时,落实流出地的服务和管理责任;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畅通指导、咨询和诉求渠道,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五)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重点突出领导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免费技术服务率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等指标,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六)抓好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建设。
        1.各地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的培育和建设工作,以点带面,开拓创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2.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保障和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必要的保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尽快实现系统“一盘棋”。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快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公共平台,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服务管理机构,提高服务管理能力。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州市、县(市、区)要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能力。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发挥社区对驻区单位的管理、指导、辐射功能,逐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三)完善考核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考核。要抓好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引导各地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加强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推动长效机制建立,促进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局面的形成。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