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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352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2〕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2-02-21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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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13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军区决定成立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建桢(新疆军区副参谋长)

      姚永良(新疆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 涓(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

  成 员:谢光德(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 程(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左全义(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周俊林(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郑 军(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肖 明(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

      吴红展(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念学剑(自治区地税局政治部主任)

      张曙东(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董建军(自治区工商局政治部主任)

      孙玉霞(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新平(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纪杰(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

      王利荣(新疆军区联勤部副部长)

      白志军(自治区民政厅优抚安置局局长)

      杨胜亮(新疆军区司令部军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白志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胜亮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各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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