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1153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1〕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1-05-20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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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1〕68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
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自治区决定成立自治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伟(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吴敦夫(自治区社科联主席)
成员:景海燕(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李春阳(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田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
邵丽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阿地力·哈力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卫平(兵团党委宣传部部长)
宋振亚(自治区社科联党组书记)
吴福环(新疆社会科学院院长)
牟振江(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长(院长))
阿力木江·买买提明(新疆日报社社长)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同继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朱马汗·吾尔尼合拜(自治区社科联副主席)
夏维(新疆军区政治部群工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社科联,办公室主任由朱马汗·吾尔尼合拜同志兼任,副主任为吴华敏、高兴堂、廖志成、古丽仙·霍加阿不都拉、窦雪梅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督组,组长由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纠风室王卫江同志担任,成员为李斌、克尤木·阿不都热依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