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1389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2〕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2-03-31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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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38号
2011年度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情况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66号)的部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督查室、自治区监察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地州市法制办有关同志组成2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巴州等6地州市和自治区发改委等10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抽查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座谈、走访等方式,查阅执法案卷、工作文档200余卷,走访30多个基层单位,与450多位党政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交流。
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仍然采取自查自评和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自查自评基础上,由上一级政府进行评(抽)查考核。截止2012年1月,多数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区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中报告了考核情况;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石河子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报告。总的来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但问题不少,任务艰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成效
各地、各部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普遍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制定行政决策工作规则,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三年一期法律知识轮训制度。主要特点:
(一)推进考核有深度。考核机制已经或者正在形成。由自治区监察厅牵头开展的行政绩效考核,把行政许可、复议、应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依法行政考核项目列入其中;文化厅建立定期会议、工作督查、考核评估制度,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和全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依法行政大事记》;巴州、阿勒泰对所辖县市和所属部门开展全面考核,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二)工作保障有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评估负责牵头和协同职责的任务落实情况,提出推进措施;交通运输厅将推进工作作为巡视和督查的重要内容;畜牧厅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设立了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听证等3个委员会;阿勒泰各县市实行新录用法制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经历准入制;库尔勒市政府为法制机构配置7名行政编制;农业厅、畜牧厅、文化厅列专项经费用于推进工作保障。
(三)提升能力有措施。自治区公务员管理部门和行政学院年内安排了2期县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水利厅、商务厅组织处级领导任职前法律学习、考核;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在一些部门已形成制度。交通运输厅建立试题库,实行执法培训“教考分离”等措施。各级普法机构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依法行政知识;财政厅、水利厅将“依法理财”和“依法水行政”纳入普法内容。
(四)制度建设有突破。落实清理规范性文件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清理本机关2009年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已结束,共梳理出2万多件规范性文件,1万2千余件继续有效,8千余件失效或者废止。科技厅、畜牧厅、环保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富蕴县建立执法情况统计制度。
(五)行政决策有规则。一些地区、部门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注重重大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跟踪和评估、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巴州立法保护草原生态、水流域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旅游、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发改委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取消、降低一批涉农、涉企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
(六)管理创新有成果。多数地区、部门开展了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事项、依据工作,向社会公布了清理结果;阿克苏地区及县市普遍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事;巴州推行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审批,实时监督;环保厅畅通环评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周期;阿克苏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开展树立执法理念,促进执法文化发展活动。
(七)规范行为有责任。多数地区、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执法依据梳理,分解执法责任到岗位的执法责任制。乌鲁木齐市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林业厅成立执法质量考评小组,强化执法质量考核;环保厅细化执法裁量标准,建立约见企业负责人、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制度。
(八)强化监督有效果。多数地区、部门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履行备案审查职责;落实行政复议制度,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化解社会矛盾;发挥层级监督作用,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受理群众投拆,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交通运输厅在运管系统设立监督电话和值班室,聘请监督员;农业厅在新疆农业信息网增加监督和举报途径,聘请监督员,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区、部门制度机制不健全、领导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工作缺乏统一协调;机关领导集体学法、听取汇报等制度落实不力;落实案卷评查、执法责任制等制度有弱化现象;法律知识考核标准不统一,部分厅局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低,缺乏依法管理、依法执法的执行能力。
二是考核工作协调、配合不够。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不力;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机制不健全;一些地区、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流于形式或者缺乏重点性、针对性。
三是不遵守法定程序问题较为突出。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委托无执法资格单位或个人执法(罚)等问题出现反弹;部分地区、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决策淡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机关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程序;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监管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违法、不当行政问题依然存在。未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问题较普遍;个别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依法应对发展变化和复杂管理局面能力较弱,管理措施不得力;对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查处不力,相互推诿,群众意见大;行政越权、违法执法,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规范和监督行政决策等机制缺乏硬性措施;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刚性不足,执法监督的手段、方法创新不够,监督效能不高;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结合不紧密,行政不作为和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问责力度不强。
六是基层政府法制工作力量薄弱。落实法制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制度不到位,与日益繁重的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2012年考核工作重点
今年距国务院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只有3年左右的时间。依法行政考核要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重点,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方法,以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重点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为抓手,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推进依法行政相关文件;建立网上考试平台系统,推进法律知识统一测试;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氛围;总结经验,巩固7年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成果,完善制度机制常态化管理;查找问题,对制度未落实、机制不健全的,要抓紧研究落实,明确今后三年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年度工作重点。
(二)转变观念,创新机制。以便民服务、提高效率、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基层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制度;研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处罚权、强制权等领域行政管理、执法体制创新。
(三)规范执法,加强管理。开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执行情况检查。要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强制执行主体、依据和范围以及强制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
(四)积极示范,全面推动。发挥示范创建活动作用。对围绕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服务,管理创新,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加强监督问责等具有普适性推广价值的示范项目,加强指导,积极培育,组织评定,及时交流、推广。
(五)加强监督,落实问责。加强行政监督机制和体制建设,研究解决法制机构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问题,保障法制机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职责,确保专门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研究建立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对行政机关缺位、错位、越位等违法行为的纠正和问责联动机制,完善新闻媒体反映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的调(核)查机制,提高监督质量;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式简单问题,严肃查处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与民争利行为,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监督和问责。
(六)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在绩效考核、目标考核中的比例。要结合上述考核工作重点细化硬化指标,与绩效考核、目标考核对接;加强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宣传信息等工作的日常考核;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对工作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各部门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示范项目等工作应在4月底前完成,年度报告和考核应在11月底完成。考核工作应实现全覆盖,务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