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规库>地方性法规

关于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003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0〕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0-09-10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0〕195号 


关于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2010年5月17日至31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分四个组对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等10个地州的162所“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09年国家扶持七地州及九县(市)465所“双语”幼儿园建设,投入资金48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447所,开工率96.1%。已开工项目中正在建设339所、已完工108所(完工率23.2%),已完工项目中有35所投入使用。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分别成立了“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 “双语”幼儿园建设工作。如,和田地区分管教育的领导经常组织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实地勘察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各地切实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责任。如,喀什地区莎车县加强项目管理队伍建设,从全县抽调10名工民建专业教师,成立教育工程督查组,实施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克州阿克陶县政府根据需要,2008年以来共拿出专项资金488万元补助“双语”幼儿园建设,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各地不断加强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审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问题,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作流程。各地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先勘查、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在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移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严格把关,严格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做细做实每项工作。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选址,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利用布局调整后撤销的中小学校舍资源,按幼儿园建设用地、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未来发展留用地标准划拨土地,有效地提高了投资效益。如,喀什地区充分考虑到实用和利于通烟、卫生的要求,将厨房烧火间全部设在外侧。各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定施工、监理单位,并按照自治区关于教育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有关文件、合同等档案资料,确保工程实施的全过程都形成文字记录。如,和田地区策勒县工程档案管理规范,从立项、招投标到开工等各个环节文件、合同等资料齐全,且按幼儿园单独归档,专人管理。

(三)抢抓工程进度。各地加快工程建设,力争“双语”幼儿园建设早竣工、早投入使用,以缓解当前学前“双语”幼儿多、校舍少的状况。如,喀什地区疏勒县,先行垫资1710万元(不含附属工程),使2009年全部和2010年、2011年部分“双语”幼儿园在2009年11月全部完工,目前已投入使用,力争率先在南疆基本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和田地区于田县工程实施进度较快,2009年项目总数19所,截至2010年5月,已有16所基本完工,2所验收交工,占项目总数的94.7%。塔城地区为确保“双语”幼儿园按时竣工,实行倒排工期制,设置倒计时牌等。

(四)狠抓工程质量。大多数项目县(市)实施了驻工地监督员制度,及时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存在工程质量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加强对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和验收。各地普遍采取教育、建设、质量检查部门和监理方等共同对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入下道工序的做法。如,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将相关学校校长和1名懂汉语、责任心强的教师聘请为监督员,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后上岗监督工程的实施;喀什地区叶城县对墙体砌筑(砌砖)质量差的恰瓦克镇伯西伯格幼儿园实施了停工整改。各地重视附属工程建设,各项目县(市)及时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基本保证幼儿园投入使用前附属工程建设完毕,不影响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目前大部分幼儿园已开始建设围墙、地面硬化等。如,喀什地区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了规划、绿化、美化标准,限定附属工程完工时间。

(五)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各地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同时,加强对工程结余资金的管理,结余资金全部用于项目附属工程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抽查了解到,各地在实施“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工程的顺利实施。主要集中在:

(一)建筑设计方面。

1.功能房不全。有些地州在设计“双语”幼儿园时,不参考国家标准和自治区提供的建设平面图,不按规范自行设计,导致“双语”幼儿园功能房缺失。如,塔城地区托里县第二“双语”幼儿园未建音体活动室。

2.减少建设面积。如,90万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应当达到900平方米,5套活动室和寝室,容纳150名幼儿,但不少地方实际建设面积与规划建筑面积相差较大,班额减少,使新建幼儿园设计容量缩小,影响当地学前“双语”教育的普及。对此问题自治区已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在图纸审查通报中对短缺面积的项目也已明确列出,要求整改,但有的地方没有按要求整改。如,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巴里巴盖乡“双语”幼儿园、喀拉希力克乡“双语”幼儿园均为90万元项目,应建900平方米,但各实建419.4平方米,2个活动室和1个寝室;富蕴县吐尔洪乡“双语”幼儿园亦为90万项目,实际建设743.5平方米,4套活动室和寝室,缺1套;喀什地区莎车县有19所“双语”幼儿园建设面积达不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缺19个班,2457平方米。泽普县有3所“双语”幼儿园仍未整改,缺6个班,982平方米。

3.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双语”幼儿园在设计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在实际施工中也没有及时更正。如,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巴格托拉克乡中心“双语”幼儿园音体活动室插座位置低,温宿县所查幼儿园活动室单相电源插座离地0.5米,均在学前4-6岁幼儿可触摸范围内。

4.未按标准设计。有的“双语”幼儿园设计没有考虑农村及当地的实际情况,造成了建设资金浪费。如,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农村幼儿园暖气管道采用的建筑材料标准过高、价格偏高,增加了建设成本。部分幼儿园洗手池、门把手等设计不合理安装过高,造成幼儿使用不便。

5.选址不当。有些“双语”幼儿园在设计时存在选址不当的问题。如,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双语”幼儿园第一次选址在垃圾填埋场旁边,经检查发现后已经整改,但此事应引起各地的注意;喀什地区巴楚县有的幼儿园大门紧临国道,地势较低,部分校园内有移动、联通两座发射塔。

(二)工程施工管理方面。

1.工程进度缓慢。经抽查了解到,有些工程进度慢,有的至今还没有动工,使部分建设工程不能按时投入使用。所查地区目前还没有开工的项目有18所,主要是和田地区墨玉县有6所,于田县2所;喀什地区喀什市有5所,伊犁州特克斯县有3所,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和青河县各1所。这些主要是县城项目,据了解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选址不确定,二是项目变更(主要是合并) 延误工期。三是因拆迁和补偿等问题延误工期。四是因天气原因影响工期。例如,伊犁州特克斯县2009年完成设计审图工作后天气转冷不能施工。

2.不按设计施工。有的“双语”幼儿园基本施工技术差,有些部位未按图纸施工。如,喀什地区喀什市第十五“双语”幼儿园墙体砌筑(砌砖)质量差、墙面灰缝过大;岳普湖县铁热木乡中心“双语”幼儿园天窗、伸缩缝等部位未按图施工;泽普县依玛乡巴格艾热克幼儿园外墙保温没按“两布三桨”要求做,连接处出现裂缝;克州阿克陶县第二“双语”幼儿园地暖铺设管间距没按图施工,垫层厚度不够;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双语”幼儿园构造柱拉接钢筋长度短50厘米,加密区箍筋不符合构造要求。

3.不按标准施工。主要问题集中在混凝土构件(梁、构造柱、现浇板)质量差,水泥标号不达标。如,和田地区墨玉县萨依巴格乡中心小学“双语”幼儿园抹灰层强度不够,用手触碰有灰浆脱落现象;阿克苏地区柯平县盖孜力乡“双语”幼儿园抗裂砂浆厚度不够,强度偏低;乌什县阿恰塔格乡吾依头吐尤克“双语”幼儿园砌筑质量达不到一般要求,沙浆饱满度不够,砖质量差,大小不一,砖缝过大,砌砖不整齐;喀什地区莎车县喀尔苏乡库里阿格孜“双语”幼儿园钢筋混凝土构件露筋、蜂窝。

4.工程材料不符合要求。有的“双语”幼儿园所用工程材料质量差,有的没有按照设计要求使用材料。如,喀什地区伽师县铁日木乡新6村“双语”幼儿园活动室门框变形,木门制作粗糙,油漆喷刷质量差;喀什地区疏附县塔什米力克喀什贝希3村“双语”幼儿园大门和疏散门均使用普通玻璃,没有使用安全玻璃;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巴格托拉克乡中心“双语”幼儿园窗户设计中要求使用安全玻璃,实际安装了普通玻璃。

5.招标程序不规范。个别地方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如,克州阿图什市松塔克路社区“双语”幼儿园签订合同时间在招标时间之前,被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检查组发现后对日期进行了涂改,损害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签订工作的严肃性。另外,经查阅合同档案发现,克州、阿克苏地区所查县的幼儿园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主要条款不符。阿克苏地区柯平县、阿瓦提县所查幼儿园合同中关于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主体完工就已经支付出90%工程款,已完成工作量与支付工程款严重不符,属于过早支付工程款。

6.工程档案缺失。经查阅档案发现,有的项目工程档案不全,需进一步完善。如,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双语”幼儿园工程建设许可证等没有及时办理,检查时发现该县将工程档案的原件提交给审计中介公司进行工程决算,没有留存任何工程档案资料。有的合同签订日期不填,如喀什地区叶城县。有的工程按标段归档,没有按单个幼儿园归档,给查阅和了解情况带来了许多不便。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就是这种情况。

7.项目变更随意。经抽查了解到,所查项目县(市)对有些项目实施了合并、变更建设地点和拆分,其中有的没有履行审批手续。实施了合并的项目有15所。如,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将哈巴河县“双语”幼儿园(4合1项目)合并至阿克齐镇“双语”幼儿园,建设了1所5合1的幼儿园。和田地区策勒县在没有报批的情况下将原一小“双语”幼儿园和二小“双语”幼儿园合并建设策勒县第二“双语”幼儿园。更改建设地点的有13所,如,和田地区和田市拉斯奎镇中心“双语”幼儿园将建设地点由拉斯奎镇阿克塔什村迁址到拉斯奎镇政府驻地等。拆分的有2所,主要有喀什地区泽普县第二“双语”幼儿园(2合1),拆分后分别建设到依玛乡卡拉优鲁洪村、依玛乡巴格艾日克村。经查档案资料发现该县将该幼儿园名称更改为第三“双语”幼儿园,造成投资计划、建设地点、档案资料均不符。

(三)工程监理方面。

1.不按规范施工。如,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巴格托拉克乡中心“双语”幼儿园在检查时施工现场没人施工;喀什地区叶城县第一居委会“双语”幼儿园施工现场无项目经理,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安全施工意识较差。

2.工程监理不到位。所查大部分工程施工现场未进行旁站监理,施工现场没有监理日志等。如,克州阿克陶县、阿图什市,阿克苏地区乌什县等所查幼儿园均存在上述问题,检查中还发现施工现场监理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差。

三、整改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双语”幼儿园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今后“双语”幼儿园建设任务,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建设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各地“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分工和职责,加强领导和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 “双语”幼儿园工程建设工作。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建筑设计工作。要按照国家标准,认真参考自治区推荐使用的建设平面设计图,本着实用、够用、耐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计,要充分考虑幼儿园的功能特点设计相关功能部位。农村不具备水暖条件的地区不提倡设计水暖,尤其是不提倡设计地暖。要本着耐用、实用和环保的原则选用工程材料,不提倡选用高标准、超豪华工程材料,以免增加建设成本。严格执行单方造价1000元/平方米的建筑标准,除高寒地区外,100万的项目必须保证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米以上(6个班、容纳180名幼儿),90万的项目必须保证建筑面积达到900平米以上(5个班、容纳150名幼儿)。凡因建筑成本过高造成资金缺口的,应由县级政府补齐。“双语”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土建,不得将资金挪用于土建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严禁以建设资金不足等为借口而减少建设面积,降低建设标准。

(三)进一步做好“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规划工作。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对人口相对集中、交通比较方便的农村,实行相对集中办学,三个自然村建1所幼儿园;对于人口相对分散、交通不便的农村,可以将幼儿园资金分拆,建成2所村级幼儿园,但必须保证功能房齐全。原则上建设计划一经下达不得变更,但确需要变更的建设项目必须报自治区发改委审批后实施,并由当地县(市)政府作出保证幼儿就近入园、保证服务区域内完全覆盖、保证产生的额外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的承诺。严禁将乡镇和农村幼儿园资金挪用到县城建豪华幼儿园。今后,凡没有报批而实施变更项目,在审计和检查验收中产生建设计划与实际项目不符的责任由各地政府承担。要抓好工程进度,力争当年建设计划当年完工,附属工程也要同步建设。幼儿园的环境创设必须在幼儿园投入使用前实施完毕,有关绿化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和环境创设标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要努力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功能齐全,环境优化。

(四)切实加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质量。要进一步提高对“双语”幼儿园建设质量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质量。要正确处理好施工进度和建设质量的关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按步骤、程序施工,严禁只要速度不要质量的冒进做法。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工程招投标程序,在工程建设中有不良行为、不负责任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双语”幼儿园建设工作。要严把建设过程管理关,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始终处于监控状态。加大对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力度,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加强对工程材料的验收和监督,严禁不合格、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程材料进入“双语”幼儿园。要严把监督关,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对当地的幼儿园建设质量和进度进行督察。在监督检查中重点严查建设过程是否遵守建筑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是否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图文、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要严把工程验收关,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一律不得草率验收,整改内容没有验收合格的更不得验收。要严把工程档案建设关,按每个幼儿园单独立档,对各个环节的文件和合同等资料归类存档。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管理,严禁挤占和挪用,特别是要严厉禁止将农村幼儿园建设资金挪用到城镇幼儿园进行建设的行为。

(五)加大对“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建“双语”幼儿园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查摆问题,总结经验,对选址、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招投标程序、资金使用等环节要严格把关,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予以核实并监督整改,尤其是建设面积(班额)不达标、设计不合理的项目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确保“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实施,按时投入使用。

(六)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于违规建设施工和不及时整改的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管理,对不按规定标准设计的要坚决纠正;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和建筑设计标准的要坚决予以返工;对涉及的工程管理混乱和相关程序不规范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对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要严肃处理;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建设资金浪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政办〔2008〕17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教双〔2009〕5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