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2340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发〔2014〕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4-01-26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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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14〕6号
关于表彰2013年度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通报表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30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为实现2014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2013年度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4年1月15日
附件:
2013年度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安全生产监管系统(5个)
1.伊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阿勒泰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公安交警系统(5个)
1.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
2.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4.吐鲁番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5.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公安消防系统(5个)
1.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
2.博州公安消防支队
3.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
4.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
5.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四、煤炭系统(5个)
1.吐鲁番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阿克苏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3.伊犁州煤炭工业管理局
4.哈密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5.喀什地区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五、农机系统(5个)
1.喀什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2.巴州农机安全监理所
3.吐鲁番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4.伊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5.精河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六、自治区相关厅局下属单位(5个)
1.自治区监察厅执法监察室
2.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4.自治区水利厅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处
5.自治区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