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875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发〔2010〕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0-01-28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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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10〕8号
关于表彰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乌鲁木齐“7·5”事件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围绕坚持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力度,大力加强服务体系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一、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吐鲁番地区、和田地区授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对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哈密地区、喀什地区授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二等奖。
二、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授予“人口贡献奖”;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授予“人口创新奖”。
三、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昭苏县、富蕴县、额敏县、托克逊县、伊吾县、和静县、乌恰县、叶城县、于田县授予“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尼勒克县、富蕴县、额敏县、温泉县、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奇台县、阜康市、鄯善县、伊吾县、尉犁县、乌恰县、麦盖提县、和田县授予“自治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五、对新疆军区、武警新疆总队、乌鲁木齐铁路局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奋进,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解放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新疆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