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4099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07-03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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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66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田 文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委员:姚晓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 华 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
王卫东 自治区文物局局长
委 员:阿不都萨拉木·吾买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杜鲁坤·托乎提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马永生 自治区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木合塔尔·买买提 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哈布都拉·黑沙比亚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
陈壮为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谢 煊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执行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吴 峰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拜合提亚·达吾提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海拉提·巴拉提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段建国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跃平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马德新 自治区外办(侨办)副巡视员
孙 琦 自治区旅游局副巡视员
吴志强 自治区档案局局长
田卫疆 新疆社科院副院长
林建田 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政治部主任
李 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广局(文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卫东同志兼任。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