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403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08-14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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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53号
关于印发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
新疆参赛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体育局:
为积极组团参加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现将《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新疆参赛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新疆参赛方案
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以下简称农运会)定于2008年10月26日-11月1日在福建省泉州市举办,会期7天。会议由农业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农民体育协会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承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农民运动会竞赛总规程》及各单项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参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拼搏、和谐、小康”宗旨,全面展示我区农村体育新成就、农民体育事业发展成果和农牧民精神风貌,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加快我区农民体育事业发展,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参赛项目
根据我区实际和历届参赛经验,本着“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的原则,确定参加乒乓球、中国式摔跤、武术、民兵军事三项、钓鱼、风筝、健身秧歌等7个大项目的比赛。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资格:新疆正式农业户口(不包括临时户口)的农民、牧民、渔民、乡镇企业就业人员、个体经商者;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居住地在乡镇以下)的人员,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居民身分证和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合格证明,经资格审查部门标准符合条件者。
(二)凡是2006年12月31日前迁入新疆户口的人员,方可代表新疆参加本届农运会,2007年1月1日后迁入的不能参赛。
(三)专业运动员、参加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本届农运会。参加城市运动会的乡镇企业职工符合农运会运动员条件的,经申报核准后,可报名参赛。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届农运会组团参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参加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居来提·买买提明(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
刘学虎(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
买买提司地克·阿不都拉(自治区体育局局长)
成员:毛启敏(自治区农业厅巡视员)
王永平(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自治区农牧民体育协会副主席)
黎兴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副局长)
赛买提·买买提(新疆军区副参谋长)
谢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朱洁(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何华新(自治区农业厅科教处处长、自治区农牧民体育协会秘书长)
祖龙·克里木(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处长、自治区农牧民体育协会副秘书长)
陈学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陈忠勇(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副团职参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厅,负责组团参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巡视员毛启敏和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王永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谢斌、自治区农业厅科教处处长何华新和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处长祖龙·克里木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体育局有关人员组成。
五、职责分工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参赛的各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自治区农业厅和自治区农牧民体育协会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代表团团部人员的票务工作;运动会开、闭幕式组织入场工作;组织参加“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经验交流会议及活动等。
(二)自治区体育局负责各竞赛项目队运动员的选拔、集训以及参赛工作;各竟赛项目队的教练员、领队的聘请及培训工作;竞赛项目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的票务工作;向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推荐我区裁判员工作等。
(三)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农牧民体育协会共同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大会期间新疆代表团的食宿、生活以及组织观摩等工作。
(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负责与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武术协会协调,推荐我区参加本届农运会的优秀武术运动员,开展武术项目的选拔、组队、集训及参赛工作。
(五)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负责民兵军事三项的选拔、组队、集训及参赛工作。
六、组队和集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农民运动会竞赛总规程》及各单项规程的要求,提出各参赛项目的组队和集训安排。
(一)乒乓球
该项目设有预赛项目,预赛于2008年4月下旬举行。参赛队由运动员8人(男、女各4名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各1人,共计10人组成,将参加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等项比赛。
1.会同自治区乒乓球协会,从现有优秀队员中进行选拔,选出12名队员。
2.在自治区乒乓球协会训练馆集训45天,在集训过程中选出8名运动员参加预赛。
3.进入决赛的运动员从2008年9月开始,集训45天,赴泉州参赛。
(二)中国式摔跤
该项目是我区优势项目。设有预赛项目,2007年9月已在新疆举办预赛。参赛队由运动员3人,领队、教练员各1人,共计5人组成。
1.通过预赛,我区有3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将分别参加48公斤级、52公斤级、100公斤级3个级别的比赛。
2.进入决赛的运动员从2008年7月开始,集训90天,其中:在乌鲁木齐强化集训70天,在泉州市进行赛前适应性训练20天并参赛。
(三)武术
参赛队由运动员6人(男、女各3名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各1人,共计8人组成,将参加竞技套路全能、传统拳术、传统器械、传统对练、集体项目等项比赛。
1.在自治区第六届民运会武术比赛各项目前三名运动员的基础上,吸收2007年脱颖出的个别优秀选手,会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自治区武术协会,2008年6月底前在乌鲁木齐市进行小型选拔,选出10名运动员,2008年7月15日前完成组队(7月底前第二次报名)。
2.从2008年8月开始,在乌鲁木齐进行赛前60天的集训,通过集训选拔,选出6名优秀运动员赴泉州参赛。
(四)风筝
该项目是我区比较普及、具有一定优势和群众基础,并在我区参加全国农民运动会历史上唯一获得过金牌的项目(在参加第四届全国农民运动会获得此项目金牌)。参赛队由运动员6人(男、女各不限),领队、教练员各1人,共计8人组成,将参加龙串类、软翅类、硬翅类、软板类、硬板类、硬板串类、软板串类、硬翅串类、软翅串类(以上九类均为大型、中型、小型),以及运动员风筝双线芭蕾赛(个人、双人、团体)和规定风筝等项目的比赛。
1.会同乌鲁木齐市风筝协会,在参加上届全国农民运动会运动员基础上,吸收2007年新脱颖出的优秀选手,于2008年6月底前在乌鲁木齐市进行小型选拔,选出10名运动员,于7月15日前完成组队(7月底前第二次报名)。
2.从2008年8月开始,在乌鲁木齐安排45天的集训,通过集训选拔,选出6名优秀运动员赴泉州参赛。
(五)民兵军事三项
该项目是我区地方与军区共同组队参赛的项目。参赛队由运动员4人、领队2人、教练员1人、共计7人组成,将参加射击(步枪卧、立、跪姿无依托各10发)、投弹(徒手投远3枚)、武装越野(5公里)等项目的比赛。
1.根据我区参加历届农运会的经验,由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具体负责组织运动员的选拔、组队和集训工作。于2008年6月底前,在乌鲁木齐市进行小型选拔,选出8名运动员,于7月15日前完成组队(7月底前第二次报名)。
2.从2008年8月开始,在乌鲁木齐安排50天的集训,通过集训选拔,选出4名优秀队员参赛。
(六)钓鱼
该项目是我区首次组队参加的农运会项目。参赛队由运动员4人(其中一人兼领队)组成,将参加手竿钓鲫鱼尾数赛、手竿混合鱼重量赛、手竿混合鱼单尾重量赛、抛竿混合鱼单尾重量赛和总重量赛等项目的比赛。
1.运动员由自治区钓鱼协会推荐,2008年6月底前在乌鲁木齐市进行小型选拔,选出8名运动员,7月15日前完成组队(7月底前第二次报名)。
2.从2008年8月开始,在乌鲁木齐安排45天集训,通过集训选拔,选出4名优秀队员参赛。
(七)健身秧歌
该项目是我区首次组队参加的农运会项目。参赛队由运动员12人(男2人、女10人),领队、教练各1人,共计14人组成,将参加规定套路(第二套健身秧歌或第三套健身秧歌)和自选套路等项目的比赛。
1.在我区参加第三届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的运动员的基础上,吸收新脱颖出的优秀选手,2008年6月底前在乌鲁木齐市进行小型选拔,选出14人,在7月15日前完成组队(7月底前第二次报名)。
2.从2008年8月开始,在乌鲁木齐市安排60天集训,选出12名优秀运动员参赛。
七、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农业厅科技教育处,联系人:何华新、邱建民,联系电话:0991-2865898、2865564
(二)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祖龙·克里木、阿不都克里木,联系电话:0991-6683159、6683125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陈学忠,联系电话:0991-2896286
(四)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联系人:陈忠勇,联系电话:0991-4997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