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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度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5273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6〕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458460800000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627


关于表彰2015年度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紧紧围绕“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区域划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顺利实现年度人口控制目标,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给予表彰。

    一、对2015年度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乌鲁木齐市给予表彰。

    二、对2015年度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标单位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给予表彰。

    三、对依法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公安厅、党委编办、民委(宗教局)、扶贫办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学习先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扎实工作,努力推动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2月22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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