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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培训方案、宣传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4444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5〕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5-09-09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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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121


关于印发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培训方案、宣传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现将《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培训方案》和《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28日

 


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培训方案

  为确保自治区各地、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准确把握2015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政策,熟练掌握具体工作措施和办法,扎实做好2015年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根据自治区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内容

  在认真总结2014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紧紧围绕2015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原则、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具体操作方法等相关内容展开培训。

  二、培训对象

  涉及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自治区有关部门、地(州、市)、县(市、区)、乡(镇)相关单位和棉花收购企业的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和村干部。

  三、培训方式

  (一)自治区相关部门主管及业务人员、植棉地州主管及业务骨干人员培训。

  8月下旬用2天时间,采取集中授课形式,在乌鲁木齐市对涉及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和各植棉地(州、市)参与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发改、财政、农业、质监、统计、供销等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二)植棉地(州、市)、县(市、区)业务人员及乡(镇)、棉花收购企业等相关人员培训。

  由各植棉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培训方案,在9月10日以前完成对本辖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乡镇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主要业务人员和棉花收购企业负责人、业务人员以及植棉村队两委班子负责人、“访惠聚”活动驻村工作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培训工作组织

  培训工作在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一)培训教材编印。

  由自治区党委农办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收集中央、自治区涉及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印《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及相关惠农政策培训资料汇编》,作为在全区开展培训工作的主要教材。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

  2.2015年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农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

  3.《关于做好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4.《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发改委提供)

  5.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厅提供)

  6.2015年棉花种植面积、产量测定和统计工作程序方法。(自治区农业厅、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等部门提供)

  7.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轧花厂)目标价格补贴资格授权认定办法,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轧花厂)机打增值税发票管理措施,新疆棉花监管仓库管理办法等。(自治区发改委、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提供)

  8.防止疆外棉进疆运输管控办法。(自治区交通厅、乌鲁木齐铁路局等部门提供)

  9.其他涉及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及措施办法。

  (二)培训师资。

  自治区相关部门人员培训和植棉地(州、市)、县(市、区)主管及业务骨干人员培训,由自治区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参与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熟悉相关政策的人员授课,具体人员由相关部门确定;  植棉地(州、市)、县(市、区)业务人员及乡(镇)、棉花收购企业等相关人员培训授课人员由地(州、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如有需要,自治区可派出工作组给予指导或派授课人员前往授课。

  (三)培训班具体安排。

  举办培训班的时间、地点和培训人员名额、培训课程设置、授课人员及教案等,由自治区党委农办会同相关部门商定,经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由自治区党委农办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培训。

  五、相关要求

  一是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程序复杂,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培训对象众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培训工作。自治区有关部门特别是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要抽调熟悉政策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作为培训授课人员,认真组织教案进行授课,并肩负起指导基层开展培训、答疑解惑的职责。各地(州、市)、县(市、区)要认真制定本辖区培训方案和计划并抓好落实,做好辖区内的培训工作。

  二是鉴于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部门多,政策性、专业性和操作性强的特点,各部门在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综合培训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所属对口部门开展行业专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三是要将培训贯穿试点工作始终,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市、区)培训工作的组织部门要不断发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各地在试点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探索,不断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举措,指导试点工作实践,确保今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

  为确保2015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试点工作宣传提纲

  由自治区党委农办会同相关部门,收集中央、自治区涉及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编印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2014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2.进一步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3.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依据、主要内容、相对2014年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具体操作程序;

  4.2015年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农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等。

  二、广泛开展宣传

    1.在主要媒体刊登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

    2.由各级宣传部门根据宣传提纲,对主要媒体采编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熟悉掌握政策的基础上,采访撰写相关稿件在主要媒体发表。

    3.由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等部门相关人员依据宣传提纲,在电视上开展讲座,扩大宣传面。

    4.编印宣传提纲小册子,发放到乡、村两级干部和“访惠聚”活动驻村工作组成员,通过他们向群众广泛宣传,答疑解惑。

    5.依据宣传提纲,针对广大棉农关心的问题,通过以汉、维等相关语言文字印发《致全区棉农的一封公开信》、《致全区棉花加工企业的一封公开信》的形式,把2015年我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办法和政策措施宣传到广大基层和棉农群众,做到众所周知、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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