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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137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1〕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1-05-02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1〕45号 



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对于增强自主创新意识,推进创新型新疆建设,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做好2011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宣组字〔2011〕1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2011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2011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突出“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主题,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的显著成效以及我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突出成果,不断加强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推进创新型新疆建设,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1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自治区“十一五”期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显著成就。着重宣传《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年度推进计划、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进展。
(二)宣传自治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着重宣传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突出成果,发布我区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树立新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三)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和广大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运用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案例。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对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积极宣传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的典型事例。
五、活动安排
        2011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分三个层面:一是由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活动;二是由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组织开展的活动;三是由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独立开展的活动。以上活动所涉及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落实好相关工作。
        今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要有:(一) 公布2010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启动仪式;(三)中小学生发明创意大赛;(四)企业知识产权大讲堂;(五)影视作品维权座谈会;(六)外贸企业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口岸宣讲活动;(七)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八)第七届新疆知识产权知识竞赛;(九)“知识产权企业行”采访报道活动;(十)发布移动媒体和手机短信等公益广告;(十一)知识产权公益广告宣传词有奖征集;(十二)发放宣传品活动;(十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活动等。具体活动名称以实际组织实施的为准。
六、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工协作,认真策划、组织和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活动方式方法,整合宣传资源,突出宣传重点,讲求宣传实效,积极营造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并及时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常铖
联系电话(传真):0991-6123909,61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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