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580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12-24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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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183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经贸委主任)
克然木·依不拉音(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贺建军(自治区经贸委纪检组长)
成员:马木提·依托木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强(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艾力·阿不力米提(自治区外办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周贤荣(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韩新成(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自治区纠风办副主任)
范军(自治区公安厅纪委书记)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热比亚·玉山(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局长)
孙玉霞(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单笑寒(自治区经贸委市场运行调节处处长)同志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庄东伟(自治区纪委纠风室副主任)、纪宏伟(自治区乡镇企业局产业一处处长)同志担任。
二○○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