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097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发〔2007〕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7-03-29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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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新政发〔2007〕16号
关于表彰“2·28”旅客列车脱线事件抢险救援工作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2月28日凌晨2∶05分,由乌鲁木齐开往阿克苏的5807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南疆线红山渠至珍珠泉站间42公里+380米处,受瞬间13级大风影响发生11节车厢脱线事件。事件发生后,吐鲁番地区、乌鲁木齐铁路局、驻吐解放军、武警、消防、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官兵及医务人员坚决贯彻落实铁道部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奋力抢险救灾,在突发事件和恶劣的自然环境面前,充分体现出了对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政治品格和不畏艰险、坚忍不拔、顽强拼搏、排除万难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各部门、各单位在铁道部和自治区的统一指挥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组织有序,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伤员及时得到救治,及时疏散和安置受困群众,恢复了铁路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损失,保护了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在此次事件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吐鲁番地区、乌鲁木齐铁路局,驻吐解放军、武警、消防、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官兵、医务人员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全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向吐鲁番地区、乌鲁木齐铁路局、驻吐解放军、武警、消防、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官兵、医务人员学习,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顾全大局、高度负责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良好作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互助精神,坚忍不拔、敢于胜利的抢险救援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奋发向上,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