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4535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09-29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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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124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决定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艾尔肯·吐尼亚孜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刘 华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 超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
吐尔逊·伊不拉音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国家督学
委 员:杜鲁坤·托乎提 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王 冰 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陈 旗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王令军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谢 煊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世行办专职副主任(副厅长级)
文 学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徐 彬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新华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宣国苗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罗 旭 自治区监察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副厅长级)
刘 毅 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胡军海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木合甫力·艾山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戴跃红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副厅长级)
塔依尔·那斯尔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副厅长级)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塔布斯·别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郑阳恒、阿迪力·阿克木江同志担任。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