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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中国新疆首届葡萄、核桃、红枣产业发展三大高峰论坛筹备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606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2〕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2-08-15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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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131


关于印发2012中国新疆首届葡萄、核桃、红枣产业发展三大高峰论坛筹备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召开2012中国新疆首届葡萄、核桃、红枣产业发展三大高峰论坛。现将《2012中国新疆葡萄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筹备方案》、《2012中国新疆核桃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筹备方案》、《2012中国新疆红枣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筹备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8月7日


2012中国新疆葡萄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筹备方案

  一、论坛名称

  2012中国新疆葡萄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二、宣传总主题
  
  绿色新疆、特色林果!魅力新疆、林果飘香!

  三、论坛主题

  绿色引领财富,创新推动发展

  打造新疆葡萄品牌名牌,推动现代林果产业发展

  四、论坛目的

  论坛通过打造经验交流、科技研发、商贸洽谈三大研讨平台,展示新疆葡萄产业资源优势,宣传新疆葡萄产业发展成就,创新葡萄产业发展理念,拓展葡萄产业发展思维,探讨新疆葡萄产业发展之路;瞻望葡萄市场需求走势,推介新疆葡萄品牌名牌,推进葡萄产业市场开拓;研究兴林富民措施,交流科技兴林技术,促进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共谋我国葡萄产业发展良策。

  五、论坛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CCTV—7)

  六、承办与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

  协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中国经济林协会、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

  七、论坛时间

  2012年8月24-25日,会期两天。8月23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吐鲁番吐哈石油大厦。

  八、论坛地点

  新疆吐鲁番博物馆学术报告厅

  九、论坛日程与内容

  (一)8月24日主要活动安排:1、2012年8月24日上午10:00-11:00,2012中国新疆葡萄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开幕式(地点:吐鲁番博物馆学术报告厅);2、开幕式结束后参观科技成果、林果业发展成效、林果产品展示,开展经贸洽谈、科技合作签约等系列活动;3、下午16:00-20:00,观摩吐鲁番葡萄生产基地、葡萄加工企业和物流企业、葡萄产业农机化机械现场展示等。

  (二)8月25日专家专题论坛:围绕论坛主题,以多媒体讲座为主要形式,以新疆葡萄产业化发展、品牌名牌产品培育创建、市场开拓营销策划及外销平台建设等内容为重点专题,开展讲座交流。

  论坛地点:吐鲁番博物馆学术报告厅,论坛主持人为自治区党委农办领导。拟邀请区内外专家6名,围绕以下内容进行专题研讨:

  1、新疆葡萄产品市场开拓与品牌名牌战略的对策与建议;

  2、新疆葡萄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研究;

  3、中国葡萄流通业发展情况及对新疆葡萄流通业发展的建议;

  4、新疆葡萄产业的比较优势、战略选择及发展模式与措施;

  5、国内外葡萄产业发展情况及对新疆葡萄产业发展的启示;

  6、葡萄酒历史文化及葡萄酒庄的发展;

  7、新疆葡萄产业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

  十、论坛宣传与推广

  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CCTV—7将作电视专题与新闻报道;中国绿色时报、农民日报将全面参与采访报道;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兴农网等都要进行专题报道;吐鲁番地方媒体自行安排报道。

  十一、论坛邀请及参加人员

  (一)有关领导(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

  (二)国内知名葡萄专家6-8名;

  (三)区内外大型林果生产加工、物流配送、市场营销及连锁超市等企业负责人约25名;

  (四)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农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金融办、科技厅、人社厅、供销社、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监局、农机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新疆农科院、林科院、新疆农业大学、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各1名;自治区林果业首席专家,自治区林业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3-5名;

  (五)吐鲁番地委(或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1名,吐鲁番地区林业局主要领导1名,吐鲁番地区各县(市)分管领导及林业局长各1名,企业代表5名,种植大户5名;

  (六)各地州市分管领导及林业局长各1名。霍城县、伊宁县、昌吉市、玛纳斯县、阿图什市、焉耆县、和硕县、新和县、拜城县、和田县、墨玉县、于田县、疏附县等县(市)分管领导和林业局长各1名;

  (七)中央新闻媒体,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天山网、兴农网以及吐鲁番地区新闻媒体;

  (八)吐鲁番各级林业局及地区农科所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论坛预计正式代表200人。

    十二、组建新疆葡萄产业协会新疆葡萄产业协会

  以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原则,以为行业、企业、政府和果农做好服务为宗旨。协会组建由论坛承办单位牵头,自治区林业厅协助,自治区民政厅、工商局积极支持,尽快完成组建工作,并在论坛上宣布成立并揭牌。承办单位负责起草协会相关章程制度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单位相关领导担任葡萄协会会长、秘书长。协会成员单位由自治区有关职能部门、科研院所、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吐鲁番地区相关部门和自治区有关企业组成,从事葡萄生产、加工、销售、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均可吸收为协会会员。

  十三、论坛筹备领导机构

  自治区及吐鲁番地区分别成立“2012中国新疆葡萄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一)自治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艾克拜尔·吾甫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伊力汗·奥斯曼 ( 吐鲁番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王绍宁(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农产品营销协会会长)

  成 员:帕尔哈提·伊布拉音(吐鲁番地委委员)
      
      孙建新(吐鲁番地区行署副专员)

      汤国滨(自治区党委农办副主任)

      张小平(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

      夏尔甫丁·夏米西(自治区科技厅巡视员)

      英胜(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张铭公(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热比娅·玉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局长)

      成秉勇(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海洋(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依米提·肉孜(自治区农机局副局长)

      马 祁(自治区农科院副院长)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衣木(新疆农业大学副校长)

      南丽明(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

      谢 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朱 洁(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方 侠(自治区农业厅园艺特产处处长)

      李林科(自治区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经验交流组、科技研发组、经贸洽谈组和办公室。
  
  1、经验交流组。由自治区林业厅牵头,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机局、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及吐鲁番地区行署等单位协同,围绕论坛内容主题,筹划组织开展自治区葡萄产业种植、生产管理、采收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经验交流、发展研讨、成果宣传等工作,筹备开幕式、会务与现场观摩工作。

  经验交流组组长:英胜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孙建新吐鲁番地区行署副专员;具体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仲生浩吐鲁番地区行署秘书长,白秉书吐鲁番地区林业局局长,冯春林、买买提·吐尔地、师茁、冯东华、谢春兰、赵英、李彬、师琼、季江华、游杰以及吐鲁番地区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

  2、科技研发组。由自治区党委农办牵头,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厅、科技厅、人社厅、农机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新疆农科院、新疆林科院、新疆农业大学及吐鲁番地区行署等单位协同,围绕论坛内容主题,筹划组织开展自治区葡萄产业种植、生产管理、采收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及农机化等方面的实用科技专题研讨、成果展览、现场展示、科技洽谈以及确定新疆林果业科技创新奖评奖办法等工作,发布林果业科技研发方向与重点,邀请国内林果专家参会并作主旨演讲,组织论文征集及评奖。

  科技研发组组长:汤国滨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组长:英胜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成员:金长湖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处长,殷传杰自治区林业厅科教处处长,师茁自治区林果办副主任,王家斌吐鲁番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具体工作人员:程媛、边芬艳、林星辉等。

  3、经贸洽谈组。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牵头,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林业厅、商务厅、农业厅、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机局、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及吐鲁番地区行署协同,围绕论坛内容主题,筹划组织开展新疆葡萄市场营销专题研讨、产品展示、品牌宣传、市场推介、经贸洽谈等工作。

  经贸洽谈组组长:文玉杰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副局长;成员:赵少华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科技质量处处长,陈建华吐鲁番地区农业局书记,刘卫东吐鲁番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副局长。

  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负责日常事务总协调。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英胜兼任,副主任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谢斌(兼)、自治区林果办主任冯春林、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广告部副主任宋锦峰。

  (二)吐鲁番地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力汗·奥斯曼(吐鲁番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组长:帕尔哈提·伊布拉音(吐鲁番地委委员)

      孙建新(吐鲁番地区行署副专员)成员:仲生浩(吐鲁番地区行署秘书长)

      杜汉伟(吐鲁番地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何远新(吐鲁番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家斌(吐鲁番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
 
      王甫志(吐鲁番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旭东(吐鲁番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苏智勇(吐鲁番地区公务接待处处长)
 
      赛福丁·卡德尔(吐鲁番地区农业局局长)
 
      海比布·斯迪克(吐鲁番地区林业局党组书记)

      白秉书(吐鲁番地区林业局局长)

      沙 鹏(吐鲁番地区农机局局长)
 
      杨承时(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骆强伟(新疆葡萄瓜果开发研究中心研究员)
 
      郭  峰(吐鲁番地区农科所所长)
 
      竞中梅(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副市长)
   
      亚森·艾力(吐鲁番地区鄯善县副县长)
 
      马千里(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宣传组、现场观摩组、文秘组、会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十四、论坛筹备有关事项

  (一)自治区林业厅负责配合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做好此次活动的各项筹备和宣传协调工作;

  (二)吐鲁番地区负责论坛期间各项会场安排、现场观摩、会务接待、会议安保及饮食卫生等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地(州、市)林业部门负责当地参会人员的组织,并配合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做好林果业发展专题拍摄与宣传工作;

  (四)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天山网、兴农网等自治区新闻媒体单位以及吐鲁番地区的新闻媒体单位做好节目直播和采访、宣传工作。

  十五、论坛经费

  本次活动中,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将对新疆林果业发展成效、林果公益性广告和节目播出资源等给予免费播出,其他活动费用由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及吐鲁番地区自筹解决。

  十六、具体分工与要求

  (一)由科技研发组负责起草《新疆林果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送审稿)》,并于7月底完成;

  (二)由科技研发组负责起草“林果业科技研发方向与研发重点的指导意见”,并于7月底完成;

  (三)由科技研发组负责邀请参加论坛并主讲的国内、区内专家名单与题目,并于8月16日前全部确定;

  (四)由承办单位按标准展位要求搭建好40-50个展位框架、准备好实物展示展台和洽谈座椅,并于8月20日前完成;

  (五)由经验交流、科技研发、经贸洽谈三个组协商确定标准展位搭建数量及分配方案,提出科技展示、成果展示、实物展示的具体布置要求,展板规格与设计方案,并于7月30日前完成;

  (六)由相关地州、承办单位、自治区各有关科研院校、生产企业和专业服务组织按摊位分配数量、规格和展板布置要求,自行布置,并于8月23日前完成;

  (七)由自治区农机局商承办单位,与现场观摩结合,做好林果机械展示工作,并于8月23日前完成林果机械到位;

  (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下发三个高峰论坛的通知,并于8月10日前完成;

  (九)由经验交流组负责筹备新闻发布会,具体分工与要求见新闻发布会方案,暂拟定8月16日召开;

  (十)由经验交流组负责筹备开幕式,具体分工与要求见开幕式方案;

  (十一)由承办单位全面负责现场观摩,并于8月23日前准备就绪;

  (十二)由科技研发组负责论坛主持,具体见论坛方案。


2012中国新疆核桃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筹备方案


  一、论坛名称

  2012中国新疆核桃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二、宣传总主题

  绿色新疆、特色林果!魅力新疆、林果飘香!

  三、论坛主题

  打造新疆核桃品牌名牌,推动现代林果产业发展

  四、论坛目的

  论坛通过打造经验交流、科技研发、商贸洽谈三大研讨平台,展示新疆核桃产业资源优势,宣传新疆核桃产业发展成就,创新核桃产业发展理念,拓展核桃产业发展思维,探讨新疆核桃产业发展之路;瞻望核桃市场需求走势,推介新疆核桃品牌名牌,推进核桃产业市场开拓;研究兴林富民措施,交流科技兴林技术,促进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共谋我国核桃产业发展良策。

  五、论坛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CCTV—7)

  六、承办与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协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中国经济林协会、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

  七、论坛时间

  2012年9月5日至6日,会期两天。9月4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阿克苏市阿克苏地区宾馆。

  八、论坛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阿克苏地区文化艺术中心

  九、论坛日程与内容

  (一)9月5日主要活动安排:1、2012年9月5日上午10:00-11:00,2012中国新疆核桃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开幕式(地点:阿克苏地区文化艺术中心);2、开幕式结束后参观科技成果、林果业发展成效、林果产品展示,开展经贸洽谈、科技合作签约等系列活动;3、下午16:00-20:00,观摩温宿县核桃生产基地、核桃加工企业、果品交易市场等,开展新疆核桃等系列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核桃产业农机化现场展示等。

  (二)9月6日专家专题论坛:围绕论坛主题,以多媒体讲座为主要形式,以新疆核桃科学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品牌化建设、精深加工转化、市场化开拓经营等内容为重点专题,为新疆核桃产业发展建言献策、会诊把脉。

  论坛地点:阿克苏地区文化艺术中心,论坛主持人为自治区党委农办领导。拟邀请区内外专家6名,围绕以下内容进行专题研讨:

  1、国内外核桃产品市场现状、需求趋势和新疆核桃产品市场开拓;

  2、提升新疆核桃品牌名牌及影响力的对策与建议;

  3、国内外核桃油脂加工利用现状及发展趋势;

  4、新疆核桃产业发展优势、潜力和机遇;

  5、新疆核桃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市场定位和对策建议;

  6、新疆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目标与措施。

  十、论坛宣传与推广

  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CCTV—7将作电视专题与新闻报道;中国绿色时报、农民日报将全面参与采访报道;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兴农网等都要进行专题报道;阿克苏地方媒体自行安排报道。

  十一、论坛邀请及参加人员

  (一)有关领导(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

  (二)国内知名核桃专家6-8名;

  (三)区内外大型林果生产加工、物流配送、市场营销及连锁超市等企业负责人约25名;

  (四)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农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金融办、科技厅、人社厅、供销社、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监局、农机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新疆农科院、林科院、新疆农业大学、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各1名;自治区林果业首席专家,自治区林业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3-5名;

  (五)阿克苏地委(或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1名,阿克苏地区林业局主要领导1名,阿克苏地区各县(市)分管林果业的领导及林业局长各1名,企业代表5名,种植大户5名;

  (六)各地州市分管领导及林业局长各1名。叶城县、泽普县、莎车县、巴楚县、麦盖提县、墨玉县、洛浦县、和田县、策勒县、和田市、皮山县、于田县等核桃主产区县(市)分管领导和林业局长各1名;

  (七)中央新闻媒体、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天山网、兴农网以及阿克苏地区新闻媒体;

  (八)阿克苏地区各级林业局及地区林科所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论坛预计正式代表160-180人。

  十二、组建新疆核桃产业协会

  新疆核桃产业协会以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原则,以为行业、企业、政府和果农做好服务为宗旨。协会组建由论坛承办单位牵头,自治区林业厅协助,自治区民政厅、工商局积极支持,尽快完成组建工作,并在论坛上宣布成立并揭牌。承办单位负责起草协会相关章程制度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单位相关领导担任核桃协会会长、秘书长。协会成员单位由自治区有关职能部门、科研院所、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阿克苏地区相关部门和自治区有关企业组成,从事核桃生产、加工、销售、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均可吸收为协会会员。

  十三、论坛筹备领导机构
    
  自治区及阿克苏地区分别成立“2012中国新疆核桃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一)自治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艾克拜尔·吾甫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麦尔丹·木盖提(阿克苏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王绍宁(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农产品营销协会会长)

  成 员:朱 岗(阿克苏地委委员、秘书长)

      尼牙孜·阿西木(阿克苏地区行署副专员)

      汤国滨(自治区党委农办副主任)

      张小平(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

      夏尔甫丁·夏米西(自治区科技厅巡视员)

      英 胜(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张铭公(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热比娅·玉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局长)

      成秉勇(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海洋(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马 祁(自治区农科院副院长)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衣木(新疆农业大学副校长)

      依米提·肉孜(自治区农机局副局长)

      南丽明(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

      谢 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朱 洁(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方 侠(自治区农业厅园艺特产处处长)

      李林科(自治区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经验交流组、科技研发组、经贸洽谈组和办公室。

  1、经验交流组。由自治区林业厅牵头,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机局、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及阿克苏地区行署等单位协同,围绕论坛内容主题,筹划组织开展自治区核桃产业种植、生产管理、采收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经验交流、发展研讨、成果宣传等工作,筹备开幕式、会务与现场观摩工作。

  经验交流组组长:英胜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尼牙孜·阿西木阿克苏地区行署副专员;具体负责人与工作人员:牛汉新阿克苏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张兵阿克苏地区林业局局长,冯春林、买买提·吐尔地、师茁、冯东华、谢春兰、赵英、李彬、师琼、季江华、游杰以及阿克苏地区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

  2、科技研发组。由自治区党委农办牵头,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厅、科技厅、人社厅、农机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新疆农科院、新疆林科院、新疆农业大学及阿克苏地区行署等单位协同,围绕论坛内容主题,筹划组织开展自治区核桃产业种植、生产管理、采收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及农机化等方面的实用科技专题研讨、成果展览、现场展示、科技洽谈以及确定新疆林果业科技创新奖评奖办法等工作,发布林果业科技研发方向与重点,邀请国内林果专家参会并作主旨演讲,组织论文征集及评奖。

  科技研发组组长:汤国滨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组长:英胜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成员:金长湖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处长,殷传杰自治区林业厅科教处处长,师茁自治区林果办副主任,牛汉新阿克苏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具体工作人员:程媛、边芬艳、林星辉等。

  3、经贸洽谈组。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牵头,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林业厅、商务厅、农业厅、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机局、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及阿克苏地区行署协同,围绕论坛内容主题,筹划组织开展新疆核桃市场营销专题研讨、产品展示、品牌宣传、市场推介、经贸洽谈等工作。

  经贸洽谈组组长:热比娅·玉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局长;成员:张英兰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市场信息处调研员,李海河阿克苏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负责日常事务总协调。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英胜兼任,副主任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谢斌(兼)、自治区林果办主任冯春林、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广告部副主任宋锦峰。

  (二)阿克苏地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麦尔丹·木盖提 ( 阿克苏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组长:朱 岗(阿克苏地委委员、秘书长)

      尼牙孜·阿西木 (阿克苏地区行署副专员)

  会议秘书长:牛汉新(阿克苏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
  
  会议副秘书长:吾买尔江·乃买提(阿克苏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张 兵(阿克苏地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孟雁东(阿克苏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勇(阿克苏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景秋宏(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泽军(阿克苏地委农办副主任)

      艾尼瓦尔·吾买尔(阿克苏地区林业局书记)

      李海河(阿克苏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王新苏(阿克苏地区卫生局局长)

      吐尔洪·阿不都热合曼(阿克苏地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贾其明 ( 阿克苏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叶恒(阿克苏地区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副局长)

      张亚新(阿克苏地区气象局局长)

      侯玉芳(阿克苏地区招商局局长)

      戴胜军(阿克苏地区供销社主任)
 
      库尔班·吐逊(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市长)
 
      居来提·喀斯木(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县长)
 
      高长宽 ( 阿克苏地区林业局副书记、纪检书记)
 
      努 尔(阿克苏行署接待处副处长)
 
      石春江 ( 阿克苏行署接待处副处长)

      宋 卫(阿克苏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杨 纯(阿克苏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陈立明(阿克苏地区宾馆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宣传组、现场观摩组、文秘组、会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十四、论坛筹备有关事项

  (一)自治区林业厅负责配合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做好此次活动的各项筹备和宣传协调工作;
  
  (二)阿克苏地区负责论坛期间各项会场安排、现场观摩、会务接待、会议安保及饮食卫生等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地(州、市)林业部门负责当地参会人员的组织,并积极配合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做好各地林果业发展成效的专题拍摄与宣传工作;

  (四)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天山网、兴农网等自治区新闻媒体单位以及阿克苏地区的新闻媒体单位做好节目直播和采访、宣传工作。

  十五、论坛经费

  本次活动中,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将对新疆林果业发展成效、林果公益性广告和节目播出资源等给予免费播出,其他活动费用由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补助以及阿克苏地区自筹解决。

  十六、具体分工与要求

  (一)由科技研发组负责起草《新疆林果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送审稿)》,并于7月底完成;

  (二)由科技研发组负责起草“林果业科技研发方向与研发重点的指导意见”,并于7月底完成;

  (三)由科技研发组负责邀请参加论坛并主讲的国内、区内专家名单与题目,并于8月26日前全部确定;

  (四)由承办单位按标准展位要求搭建好40-50个展位框架、准备好实物展示展台和洽谈座椅,并于9月1日前完成;

  (五)由经验交流、科技研发、经贸洽谈三个组协商确定标准展位搭建数量及分配方案,提出科技展示、成果展示、实物展示的具体布置要求,展板规格与设计方案,并于7月30日前完成;

  (六)由相关地州、承办单位、自治区各有关科研院校、生产企业和专业服务组织按摊位分配数量、规格和展板布置要求,自行布置,并于9月4日前完成;

  (七)由自治区农机局商承办单位,与现场观摩结合,做好林果机械展示工作,并于9月4日前完成林果机械到位;

  (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下发三个高峰论坛的通知,并于8月10日前完成;

  (九)由经验交流组负责筹备新闻发布会,具体分工与要求见新闻发布会方案,暂拟定8月16日召开;

  (十)由经验交流组负责筹备开幕式,具体分工与要求见开幕式方案;

  (十一)由承办单位全面负责现场观摩,并于9月4日前准备就绪;

  (十二)由科技研发组负责论坛主持,具体见论坛方案。


2012中国新疆红枣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筹备方案


  一、论坛名称

  2012中国新疆红枣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二、宣传总主题

  绿色新疆、特色林果!魅力新疆、林果飘香!

  三、论坛主题

  打造新疆红枣品牌名牌,推动现代林果产业发展

  四、论坛目的

  论坛通过打造经验交流、科技研发、商贸洽谈三大研讨平台,展示新疆红枣产业资源优势,宣传新疆红枣产业发展成就,创新红枣产业发展理念,拓展红枣产业发展思维,探讨新疆红枣产业发展之路;瞻望红枣市场需求走势,推介新疆红枣品牌名牌,推进红枣产业市场开拓;研究兴林富民措施,交流科技兴林技术,促进红枣产业提质增效,共谋我国红枣产业发展良策。

  五、论坛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CCTV—7)

  六、承办与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协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中国经济林协会、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

  七、论坛时间

  2012年9月17日至18日,会期两天。9月16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新疆哈密市哈密宾馆。

  八、论坛地点

  新疆哈密市哈密地区会务中心1楼

  九、论坛日程与内容

  (一)9月17日主要活动安排:1、2012年9月17日上午9:30-10:30,2012中国新疆红枣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开幕式(地点:哈密时代广场);2、开幕式结束后参观科技成果、林果业发展成效、林果产品展示,开展经贸洽谈、科技合作签约等系列活动;3、下午16:00-20:00,参观红枣种植大户、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红枣加工企业,林果机械现场演示。

  (二)9月18日专家专题论坛:围绕论坛主题,以多媒体讲座为主要形式,以新疆红枣产业化发展、品牌名牌产品培育创建、市场开拓营销策划及外销平台建设等内容为重点专题,开展讲座交流。

  论坛地点:哈密地区会务中心1楼,论坛主持人为自治区党委农办领导。拟邀请区内外专家6名,围绕以下内容进行专题研讨:

  1、国内红枣产业发展现状、走势瞻望和新疆红枣市场开拓;

  2、提升新疆红枣品牌名牌及影响力的对策与建议;

  3、新疆红枣产业发展优势、潜力和机遇;

  4、新疆红枣生态健康果园建设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5、新疆红枣产品精深加工方向及体系布局与构建;

  6、新疆红枣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目标与重点;

  7、新疆特色林果产品的营销对策及建议。

  十、论坛宣传与推广

  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CCTV—7将作电视专题与新闻报道;中国绿色时报、农民日报将全面参与采访报道;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兴农网等都要进行专题报道;哈密地方媒体自行安排报道。

  十一、论坛邀请及参加人员

  (一)有关领导(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

  (二)国内知名红枣专家6-8名;

  (三)区内外大型林果生产加工、物流配送、市场营销及连锁超市等企业负责人约25名;

  (四)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农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金融办、科技厅、人社厅、供销社、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监局、农机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新疆农科院、林科院、新疆农业大学、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各1名;自治区林果业首席专家,自治区林业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3-5名;

  (五)哈密地委(或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1名,哈密地区林业局、林果中心主要领导1名,哈密地区各县(市)分管林果业的领导及林业局长各1名,企业代表5名,种植大户5名;

  (六)各地州市分管领导及林业局长各1名;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疏附县、疏勒县、岳普湖县、伽师县、泽普县、巴楚县、麦盖提县、阿克苏市、温宿县、阿瓦提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柯坪县、且末县、若羌县、托克逊县等红枣主产区县(市)分管林果业领导和林业局长各1名;

  (七)中央新闻媒体,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天山网、兴农网以及哈密地区新闻媒体;

  (八)哈密地区各级林业局及地区林科所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论坛预计正式代表180-200人。

  十二、组建新疆红枣产业协会

  新疆红枣产业协会以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原则,以为行业、企业、政府和果农做好服务为宗旨。协会组建由论坛承办单位牵头,自治区林业厅协助,自治区民政厅、工商局积极支持,尽快完成组建工作,并在论坛上宣布成立并揭牌。承办单位负责起草协会相关章程制度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单位相关领导担任红枣协会会长、秘书长,协会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科研院所、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哈密地区相关部门和自治区有关企业组成,从事红枣生产、加工、销售、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均可吸收为协会会员。

  十三、论坛筹备领导机构

  自治区及哈密地区分别成立“2012中国新疆红枣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一)自治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艾克拜尔·吾甫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农产品营销协会会长)

  成 员:汤国滨(自治区党委农办副主任)

      张小平(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

      夏尔甫丁·夏米西(自治区科技厅巡视员)

      英 胜(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张铭公(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热比娅·玉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局长)

      成秉勇(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海洋(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马 祁(自治区农科院副院长)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衣木(新疆农业大学副校长)

      依米提·肉孜(自治区农机局副局长)

      南丽明(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

      谢 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朱 洁(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方 侠(自治区农业厅园艺特产处处长)

      李林科(自治区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经验交流组、科技研发组、经贸洽谈组和办公室。

  1、经验交流组。由自治区林业厅牵头,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机局、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及哈密地区行署等单位协同,围绕论坛内容主题,筹划组织开展自治区红枣产业种植、生产管理、采收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经验交流、发展研讨、成果宣传等工作,筹备开幕式、会务与现场观摩工作。

  经验交流组组长:英胜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王健全哈密地区行署副专员;具体负责人与工作人员:方永祥哈密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刘曙光哈密地区林业局局长,冯春林、买买提·吐尔地、师茁、冯东华、谢春兰、赵英、李彬、师琼、季江华、游杰以及哈密地区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
  
  2、科技研发组。由自治区党委农办牵头,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厅、科技厅、人社厅、农机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新疆农科院、新疆林科院、新疆农业大学及哈密地区行署等单位协同,围绕论坛内容主题,筹划组织开展自治区红枣产业种植、生产管理、采收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及农机化等方面的实用科技专题研讨、成果展览、现场展示、科技洽谈以及确定新疆林果业科技创新奖评奖办法等工作,发布林果业科技研发方向与重点,邀请国内林果专家参会并作主旨演讲,组织论文征集及评奖。

  科技研发组组长:汤国滨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组长:英胜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成员:金长湖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处长,殷传杰自治区林业厅科教处处长,师茁自治区林果办副主任,方永祥哈密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具体工作人员:程媛、边芬艳、林星辉等。

  3、经贸洽谈组。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牵头,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林业厅、商务厅、农业厅、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机局、新疆农产品营销协会及哈密地区行署协同,围绕论坛内容主题,筹划组织开展新疆红枣市场营销专题研讨、产品展示、品牌宣传、市场推介、经贸洽谈等工作。

  经贸洽谈组组长:张伟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书记;成员:褚文新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市场信息处处长,王志高哈密地区农业局局长,顾晓华哈密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副局长。

  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英胜兼任,副主任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谢斌(兼)、自治区林果办主任冯春林、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广告部副主任宋锦峰。

  (二)哈密地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健全(哈密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李永泉(农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王友明(哈密地区行署秘书长)

      莫合买提·尼亚孜(哈密市委副书记、市长)
  
  成 员:方永祥(哈密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

      艾克拜尔·艾则孜(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刘曙光(哈密地区林业局局长)

      师惠珍(哈密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游玺剑(农十三师林业局局长)

      陈宏博(哈密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高(哈密地区农业局局长)

      许业平(哈密地区商务局局长)

      王相胜(哈密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史 勇(哈密地区林果中心书记)

      翟同江(哈密市委常委)

      刘 晖(哈密市副市长)

      王新延(哈密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 勇(哈密地区农机局副局长)

      董月亮(哈密长河集团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哈密地区行署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宣传组、现场观摩组、文秘组、会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十四、论坛筹备有关事项
  
  (一)自治区林业厅负责配合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做好此次活动的各项筹备和宣传协调工作;

  (二)哈密地区负责论坛期间各项会场安排、现场观摩、会务接待、会议安保及饮食卫生等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地(州、市)林业部门负责当地参会人员的组织,并积极配合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做好林果业专题拍摄与宣传工作;

  (四)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天山网、兴农网等自治区新闻媒体单位以及哈密地区的新闻媒体单位做好节目直播和采访、宣传工作。

  十五、论坛经费

  本次活动中,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将对新疆林果业发展成效、林果公益性广告和节目播出资源等给予免费播出,其他活动费用由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补助以及哈密地区自筹解决。

  十六、具体分工与要求

  (一)由科技研发组负责起草《新疆林果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送审稿)》,并于7月底完成;

  (二)由科技研发组负责起草“林果业科技研发方向与研发重点的指导意见”,并于7月底完成;

  (三)由科技研发组负责邀请参加论坛并主讲的国内、区内专家名单与题目,并于9月10日前全部确定;

  (四)由承办单位按标准展位要求搭建好40-50个展位框架、准备好实物展示展台和洽谈座椅,并于9月12日前完成;

  (五)由经验交流、科技研发、经贸洽谈三个组协商确定标准展位搭建数量及分配方案,提出科技展示、成果展示、实物展示的具体布置要求,展板规格与设计方案,并于7月30日前完成;

  (六)由相关地州、承办单位、自治区各有关科研院校、生产企业和专业服务组织按摊位分配数量、规格和展板布置要求,自行布置,并于9月16日前完成;

  (七)由自治区农机局商承办单位,与现场观摩结合,做好林果机械展示工作,并于9月16日前完成林果机械到位;

  (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下发三个高峰论坛的通知,并于8月10日前完成;

  (九)由经验交流组负责筹备新闻发布会,具体分工与要求见新闻发布会方案,暂拟定8月16日召开;

  (十)由经验交流组负责筹备开幕式,具体分工与要求见开幕式方案;

  (十一)由承办单位全面负责现场观摩,并于9月16日前准备就绪;

  (十二)由科技研发组负责论坛主持,具体见论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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