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418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08-14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104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企业上市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自治区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推进更多优势企业上市,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企业上市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刘建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王会民(自治区主席助理、金融办主任)
成员:哈德尔别克·哈木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米力古丽·阿吉努尔(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吴强(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高烈卿(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谢蓉(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谢煊(自治区财政厅世行办副主任)
胡建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夏代提·海木都拉(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联社(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施玉足(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侯丽春(新疆证监局局长)
高骏(新疆银监局局长)
李寿龙(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聘请王友三同志担任特别顾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金融办,主要负责研究拟定自治区企业上市发展规划,提出自治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政策建议,了解掌握上市后备企业经营发展及上市情况,督促落实自治区促进企业上市发展有关政策,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有关问题。
二○○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