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规库>地方性法规

关于充分发挥石油工业在经济稳增长中引领带动作用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4424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5〕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5-09-07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114


关于充分发挥石油工业在经济稳增长中引领带动作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受国内经济下行的影响,我区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都有明显回落。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适应“新常态”,超前部署,狠抓落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效果正逐渐显现。1-7月,全区规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2%,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但石油工业同比仅增长0.5%,远低于非石油工业5.3%的增速,石油工业低速增长是影响我区工业经济下行的主要原因,与石油工业在我区工业经济中的地位、稳增长中应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日渐增大的形势下,充分发挥石油石化企业的骨干作用,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驻疆企业的合资合作,不仅是当前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现实要求,也是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长远大计。

  一、发挥石油石化骨干作用是稳增长工作的现实需要

  石油石化是我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中石油、中石化驻疆企业具有资本雄厚、融资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市场领域宽广、品牌影响力大、人力资源丰富、社会信誉良好等特点,是引领和带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长期以来特别是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中石油、中石化以支持新疆发展为已任,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通过加快区内优势资源开发和利用,为推动新疆经济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

  从今年情况看,1-7月,石油工业累计实现增加值517.12亿元,占全区工业比重37.5%,拉动全区工业增长0.5%,对全区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6%;非石油工业累计实现增加值861.53亿元,占全区工业比重62.5%,拉动全区工业增长4.7%,对全区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4.4%。1-6月,石油工业完成投资452.31亿元,同比下降5.7%。从2月起,全区原油产量累计增速分别为1%、0.9%、0.9%、0.9%和0.6%,天然气增速也低于往年;由于独山子石化、克拉玛依石化自4月中旬后先后进入大检修,原油加工量也逐月下滑,从2月起,原油加工量增速分别为0.9%、2.3%、-3.5%、-10.8%和-14.8%,大大拉低了全疆增长速度。石油石化生产下滑,整体表现不佳,主要原因: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挫,极大地影响了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的生产和投资收益,出于提高效益、规避风险方面的考虑,今年初,两大公司在排产计划中压减了我区部分油田、炼厂油气产量和加工量。

  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石油工业在稳增长中发挥骨干作用寄予殷切希望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石油石化增速下滑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业经济稳增长相关问题。近期,张春贤书记与中石油、中石化领导会谈时明确指出:“新疆经济要发展,工业必须要有较快增长,关键是石油石化产业要有增量,没有增量不行”,他要求中石油、中石化进一步抓好《深化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稳增长、保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更好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当好央企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的排头兵和引领者,做好油气增产增效工作,深化油气合资合作,加大在疆投资力度,多办改善民生的好事。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在自治区与中石油、中石化对接后给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材料上批示:“中石油、中石化两大企业首先要承诺在疆能力的充分发挥,眼前最重要的是把资源配足,炼油加工量力争满负荷,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这项工作要做到位,切实落实原油配置量,支持地方炼油”。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分别于7月30、31日召开“中石油、中石化在疆企业增加油气生产加工量促进稳增长会议”,积极落实自治区与中石油、中石化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促进油气增产增效。在会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驻疆企业均表示将树立大局意识,发挥央企优势,努力增加在疆油气生产加工量。当前,下大力气抓石油石化,保持油气生产加工不下滑并略有增长,对工业经济稳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贯彻落实自治区半年经济分析会议精神,抓好石油工业稳增长工作

  各地区要发挥主体作用,高度重视石油石化稳增长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推进下半年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抓重点,优势优先,利用当前好的形势,乘势而上,主动出击,扩大战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通过深化与中石油、中石化全方位合作,进一步推进石油石化企业生产、项目建设、属地注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等工作,促进本年度工业经济稳增长目标任务的实现。

  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巴州、吐鲁番市、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等涉油地州市要紧紧抓住石油石化这个“大头”,以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和新春石油开发公司挂牌运营为契机,落实好自治区与中石油、中石化签订的《框架协议》和6月24-25日自治区与中石油、中石化对接会议精神,推动两大公司调整年度排产计划,提高在疆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增加在疆油气产量和加工量。建立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对各中石油、中石化驻疆企业生产运营情况进行研判,从生产实物量、增加值及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分析,采取一切可采取的措施,推动各石油石化企业开足马力生产,要促进所在地石油石化央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履行央企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稳增长的要求,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做贡献。要确保新疆油田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吐哈油田公司油气生产保持2014年水平并略有增长,新疆油田公司原油产量达到1192万吨,同比增长1%,天然气产量达到3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塔里木油田公司原油产量达到600万吨,同比增长1.7%,天然气产量达到25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1%;吐哈油田公司原油产量达到215万吨,同比增长7.5%,天然气产量达到10.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中石化西北油田公司原油产量达到743万吨,同比增长1%,天然气产量达到16.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新春石油开发公司原油在年初计划基础上增产7万吨,全年产量达到102万吨,同比增长18.6%;河南油田新疆采油厂原油产量在年初计划基础上增产12万吨,全年产量达到101万吨,同比增长21%;塔河石化公司确保完成原油加工量440万吨,力争完成460万吨,同比增长8.2%;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确保完成原油加工量826万吨,力争完成830万吨,同比增长13.2%;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确保完成原油加工量520万吨,力争完成550万吨,同比下降4.7%;独山子石化公司确保完成原油加工量750万吨,力争完成800万吨,同比下降12.2%。塔西南石化厂年内恢复炼化生产线生产运营,年内启动克拉玛依石化公司300万吨/年超稠油炼化项目、中石化30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管道建设项目。

    四、以“三严三实”的精神抓好协调服务、检查和督导工作

    各地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弘扬“马上办”作风,加强协作配合,为石油石化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和平台。建立对口协调落实机制,推动中石油、中石化与地方签订的协议加快落地;对因环保、土地、矿业权设置、水资源、电力供应、资金等原因无法正常生产的企业,各地区环保、国土、水利、电力、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的规划选址、水资源论证、环评等突出问题,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道路交通、资源配置、社会风险防控等实际突出问题;各地发改部门牵头,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组成工作组进行巡访,凡不在自治区公布目录内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杜绝违反规定擅自出台收费规定项目的行为;对新成立公司的证照变更等,要简化程序,提供便利;对企业员工子女在疆入学、就业等,要给予关心和帮助;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要逐月认真分析和研究解决好石油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问题,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稳增长。

  各地要积极督促石油石化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按照自治区对各重点石油石化企业目标任务要求抓好督促落实,按月向自治区经信委报送油气产量、加工量完成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由经信委对各地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排序并公示。对进度与目标差距较大的企业,由自治区经信委与各有关地州市一道进行现场督促抓落实。要密切跟踪关注石油石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逐家逐户进行对接和排查,摸清项目底数。要做好有投资意愿企业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一些问题,使他们能够坚定投资信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施工力量,多方筹措资金,按照时间节点如期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企业建设项目进度低于规定时限的,各地投资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敦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工程质量。对落实目标任务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自治区将组织相关部门上门督查。

 

2015年8月22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