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1987-01-26 |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文字〔1987〕20号 |
| 【首选类别】 | 行政政法 | 【次选类别】 |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 【关 键 字】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最近,有些地区询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办发[198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