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为了正确贯彻税收政策,我们就神朔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与陕西、山西两省财税部门和神华集团进行了研究,并征求了国务院综合部门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现对神朔铁路占用耕地征免耕地占用税的范围明确如下:
一、对神朔铁路线路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对神朔铁路沿线的车站、仓库、堆货场等生产设施占地,职工宿舍等生活区占地,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三、对与神朔铁路连接的铁路岔线线路占用耕地,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