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8-06-03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2008-06-03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教〔2008〕104号 |
【首选类别】 | 教科文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补资金是为引导和激励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农村文化投入,进一步支持地方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由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地方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民间文化、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培养农村基层文化队伍、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 奖补资金的分配遵循“规范公平、鼓励先进、引导投入”的原则。
第五条 奖补资金实行因素分配法,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自然因素(权重10%),包含两个子因素:
1. 农村人口(
2. 农村面积(
(二)经济因素(权重50%),包含
1. 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水平(
2.人均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 财政农村人均文化项目投入水平(
(三)努力因素(权重20%),包含
1. 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率(
2. 财政农村文化投入增长率(
(四)管理因素(20%),主要考核地方农村文化体育与传媒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每年上报材料是否及时、数据是否准确,对文化体育与传媒各项资金与奖励资金监督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全国管理工作考核总成绩
第六条 奖补资金各省分配总额计算公式为:某省差异系数总和
第七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奖补资金分配因素的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于每年
第八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抄送财政部备案。在制定奖补资金具体使用方案时,要符合规定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做到合理分配、规范使用,不得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
第九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在报送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和《农村文化投入统计表》时,须将上一年度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同时上报财政部。
第十条 奖补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健全奖补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财政部将扣减奖补资金,并予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奖补资金的资格。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 |||||
农村文化投入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XXX省财政厅(局)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
1 |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 | | | |
2 | 全市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3 | 全市财政农村文化项目投入 | | | | |
| 合计 | | | | |
| 其中: | 项目一 | | | |
| | 项目二 | | | |
| | …… | | | |
| | …… | | | |
4 | 全市人口(万人) | | | | |
5 | 全市农村人口(万人) | | | | |
6 | 全市人均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第2项与第4项之比) | | | | |
7 | 全市财政农村人均文化项目投入(第3项与第5项之比) | | | | |
8 | 全市农村面积(平方公里) | | | | |
说明: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和农村文化项目投入均不包括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