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9-03-27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商务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企〔2009〕44号 |
【首选类别】 | 企业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劳动合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一)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每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
4.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
(二)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2.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3.具有为承接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经验;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所申报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为非盈利培训。
三、支持的标准和支持方式
对
(一)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
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规定的一年期内,与其他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再予以资金支持。
(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
(三)取得示范城市称号未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服务外包承接地予以500万元定额支持,专项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培训服务平台所需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具体由基地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四)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
四、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可在
1.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人才培训资金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表》(网站自动生成,见附件1);
(2)录用人员身份证明及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3)被录用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50万美元的凭证复印件;
(5)企业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
2.培训机构申请资金需提供下述材料:
(1)有关部门提供的依法从业资质证明;
(2)每期项目的培训方案及课程安排;
(3)出具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材料(含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定制培训协议);
(4)培训机构颁发被培训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被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缴费凭证复印件;
(6)每期培训项目成本、收费标准等明细情况。
3.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补助资金需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获得的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2)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3)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包括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
4.申请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资金的示范城市需提供如下材料:
(1)取得“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批准文件;
(2)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资金的申请文件;
(3)本地区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具体管理办法。
(二)经所在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应尽职严格审核,审核表需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负责。各地的审核工作将纳入2009年全国服务外包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请省级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于
(三)财政部、商务部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地上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支持金额。财政部于本年度内按照预算级次拨付各省级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规定拨付至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
五、各地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对承办企业报送的资金拨付申请等有关材料要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六、严禁任何单位骗取、挪用或截留资金。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财政部、商务部将全额收回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各地在执行本通知规定过程中,应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向财政部(企业司)、商务部(财务司、外资司)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表
2.2009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录用人员汇总表
3.2009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助汇总表
4.2009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资助汇总表
5.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材料审核部门意见表
6.服务外包业务范围
附件1 | ||||||||
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表 | ||||||||
申请单位: | | (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 | 本单位申请表编号:NO. | |||||
人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身年月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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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 培训机构 | 参加培训项目 | 培训时间 | 培训费用(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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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及性质 | | |||||||
录用人员申明 | 本人郑重申明:1. 提供的所有材料、单据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2. | |||||||
被录用人员(签字): | ||||||||
外包企业或培训机构的意见 | 经核对,申请填写的培训情况属实,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和相关法律责任。 | |||||||
企业法人或培训机构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 ||||||||
说明:1.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并打√选择服务外包企业或培训机构。 | ||||||||
附件
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材料审核部门意见表
经审核, 家企业
人、
省级财政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和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行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 | |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 |
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 为电子贸易服务提供信息平台等 |
为软件和集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
信息系统运营 和维护服务 |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
基础信息 技术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 |
类 | 适用范围 |
企业业务流程 设计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
企业内部管理 数据库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
企业运营 数据库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等 |
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 | 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