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9-05-06 |
【颁布单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残联发〔2009〕8号 |
【首选类别】 | 社会保障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
残联发[2009]8号
(九)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强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以政策措施引导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用党和政府的特别关怀引导全社会支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做法,使不同地区相互学习借鉴,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宣传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创业典型,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和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走创业之路。
20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