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9-10-12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金〔2009〕114号
【首选类别】 金融财务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09]1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财务局,有关银行、采购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财金[2009]176号),完善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制度,保证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贷款的使用质量和效益,现将我部制定的《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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